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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在京检查文物保护法执法情况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4-11 14:30 
核心提示:座谈会后,检查组听取了副市长陈刚关于北京市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的报告,与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杜德印在致辞中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来京检查文物保护法执法情况,将有力指导和推动北京市文物保护工作按照首都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健康发展。

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开始在京检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座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永治,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郭金龙,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参加。

韩启德讲话说,文物保护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中华文化几千年的发展传承中,积累了其他国家所无法比拟的丰厚文化底蕴和文物财富,同时也面临着文物保护与发展建设的局部矛盾。希望通过这次执法检查,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文物保护法的及时修改进行充分准备。

韩启德指出,北京市委市政府多年来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在文物抢救、普查、保护、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希望北京市在文物保护工作的战略思考、群众参与决策、流通领域建设、创新投入方式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不断作出探索、积累经验,为文物保护法的修改完善提供重要的意见和建议。

刘淇感谢全国人大多年来对北京市工作,特别是文物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他说,在包括文物保护在内的每一项北京市地方性法规的编制过程中,都得到了全国人大相关部门专家的指导和帮助;特别是在2009年,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保护“奥运遗产”的建议,给北京市开展此项工作以很大的启发和指导。

刘淇指出,北京市正全力以赴做好首都文物保护工作。把丰富的文化遗产保护好,文化内涵发掘好、利用好,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重要任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北京市对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成立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对北京城市核心区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统一配置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力量,形成了整体保护的合力;加强规划管理,建立了文物保护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了完整的文物保护法规体系;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结合开展保护旧城风貌与人口疏散工作,累计投入财政资金数十亿元对旧城内传统街巷、院落进行修缮整治,使得244条胡同的肌理和风貌得到有效保护,改善了六千多个院落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3.85万户居民的居住水平;注重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实施“人文奥运文物保护计划”,加强对一批文保单位、古建筑和历史人文景观的保护、修缮修复和合理利用,坚持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对重点建设项目事先进行考古发掘,地下文物保护成果显著。

刘淇强调,北京市将按照“四个服务”的要求,努力为全国人大的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希望全国人大进一步加强对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工作,包括历史名人故居的范围界定和保护方式、文物遗址的复建保护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指导支持,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座谈会后,检查组听取了副市长陈刚关于北京市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的报告,与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杜德印在致辞中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来京检查文物保护法执法情况,将有力指导和推动北京市文物保护工作按照首都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健康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北京实际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的地方性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

检查组成员冯长根沈岩莫文秀章百家,市领导李士祥吴世雄唐龙参加座谈。检查组在京三天的日程中还包括实地考察故宫、明十三陵、居庸关、圆明园、历代帝王庙、孔庙和国子监、国家博物馆等单位,与本市基层文物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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