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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文物保护让民族文化更好传承

来源:法制网 作者:朱磊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18 13:43 
核心提示: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1年7月11日发表的《西藏和平解放60年》白皮书公布,国家累计投入14.5亿元对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等文物古迹进行维修保护。

气势宏大的布达拉宫、秀美多姿的罗布林卡……在西藏这片古老、神奇的土地上,风格独特的文物古迹常常吸引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游客。

这些优秀文化遗产闪烁着中华文明的光辉,而这些文物古迹能够保持原貌,与西藏和平解放后,我国高度重视西藏文物保护工作是分不开的。

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1年7月11日发表的《西藏和平解放60年》白皮书公布,国家累计投入14.5亿元对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等文物古迹进行维修保护。

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西藏的文物古迹得到有效保护。据统计,目前西藏自治区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2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84处、历史文化名城3座。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列入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名录。60年来,全区文物机构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截至目前,全区有各级文物机构73个、博物馆3个、文物科研机构1个、文物总店和文物鉴定机构各1个。从事文物工作的人员326名,专业技术人员118人,初步形成了“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和管理体系。

和平解放60年来,西藏文物工作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全区文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为了使文物古迹得到有效保护,中央人民政府从政策、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西藏自治区的文物管理机构逐步健全,文物保护队伍不断壮大,文物保护体系渐趋完善,文物研究和保护的能力不断提高。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伊始即成立了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1995年,成立了西藏自治区文物局。为了使文物保护工作有法可依,西藏自治区根据国家法律,颁布了流散文物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护条例、布达拉宫保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物保护方面的法规和规定,使西藏的文物保护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投入巨额资金,对西藏重要文物古迹进行保护维修,恢复开放了一大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上世纪80至90年代,中央人民政府共投入3亿多元人民币,帮助修复开放了1400多座寺庙,对昌都卡若、拉萨曲贡、山南昌果沟等新石器时代遗址进行了科学发掘,填补了西藏史前考古的空白。对扎什伦布寺、萨迦寺、桑耶寺、大昭寺、强巴林寺、夏鲁寺、江孜宗山抗英遗址、罗布林卡、白居寺等古建筑、古遗址进行了重点维修保护。

布达拉宫是西藏民族建筑艺术的典范,始建于公元7世纪。1994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国家对于布达拉宫进行的维修在中国文物保护史上可以说是空前的,曾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是“古建筑保护史上的奇迹,对藏文化乃至世界文化保护作出了巨大贡献”。

为了保护布达拉宫这座千年古建,从1989年到1994年,国家拨出5500万元人民币和大量黄金、白银等珍贵物资对布达拉宫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维修。

2009年8月,历时7年、总投资达到3.8亿元的西藏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和萨迦寺三大重点文物维修工程正式竣工。在这次文物本体修缮工程中,共保护和修复壁画5100多平方米,使用和防腐处理木材6800立方米。完成了布达拉宫红宫、白宫和雪城16处古建筑和壁画维修,罗布林卡格桑颇章等6大宫区内的所有古建筑和壁画维修,萨迦南寺的主殿、城墙、敌楼、角楼和壁画维修。

值得一提的是,“十一五”期间,西藏的文化、文物保护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自治区文物局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以全面推进文物保护工作。

此外,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认真落实文物保护法规,先后组织过3次大规模的文物普查。始于2006年12月的第三次文物普查,遍及73个县,所有乡镇,覆盖面积达117.6平方公里,2010年1月全面完成。

多年来,在致力于古建筑保护的同时,西藏自治区还将古籍文献作为重要文物加强保护管理。以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和西藏博物馆为例,3个机构共收藏有4万余部古籍文献,其中34部已列入国家珍贵古籍目录。布达拉宫目前已完成2万余部典籍的整理编目,对缺损册页进行了修补。

西藏的文物保护成果也引起世界的关注。这些年西藏自治区文物部门赴多个国家进行了文物展览,充分展示了我国政府保护西藏传统文化取得的重大成就。

卓有成效的西藏文物保护工作,让这片神奇土地上的文化遗产始终焕发着独特的魅力。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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