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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蒙签署双边协定防止非法进出境文物

来源:法制网 作者:胡建辉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27 13:30 
核心提示:近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和蒙古国教育、文化与科学部部长奥特根巴雅尔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化财产的协定》并交换了协定文件。

从国家文物局获悉,近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和蒙古国教育、文化与科学部部长奥特根巴雅尔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化财产的协定》并交换了协定文件。

根据协定,中国国土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和蒙古国教育、文化与科学部将分别作为两国政府的专门机构,负责双方在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化财产合作事务方面的具体工作。

保护文化遗产,防止非法盗窃、贩运和走私文化财产,促进被盗文物返还原属国,是人类道德、正义和文明发展的必然,也是国际社会的共识和期望,更是各国政府义不容辞的神圣责任。中国政府积极响应并先后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1995年《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并在国际公约的框架下,先后与秘鲁、印度、意大利、菲律宾、智利、希腊、塞浦路斯、美国、土耳其、埃塞俄比亚、澳大利亚、埃及等国签署了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双边协定或谅解备忘录,双边协定的签署深化了政府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共同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受到国际社会的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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