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文物 >

长沙文物局称保护予园公馆 征收方称属强制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封美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30 10:00 
核心提示:原来,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已在今年3月10日发出公告(长拆评字<2011>第008号),将公馆列入评估对象,要求其产权人参与公开抽签确定评估中介机构。这也预示着,予园公馆的征收工作已正式启动。
 
征收方

拆迁办发公告要求估价,棚改指挥部负责人称,

征收已是强制行为

保护方

文物局拟将公馆升格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官员表示,坚决保护公馆

3月,长沙春暖花开。吊马庄1号予园公馆,青砖围墙内,老树枝头绿叶繁茂,一片春意盎然。但屋主人刘奇琰此刻却没有心情去欣赏这番景致,这段时间,他一直在为这座老公馆的命运发愁。

原来,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已在今年3月10日发出公告(长拆评字<2011>第008号),将公馆列入评估对象,要求其产权人参与公开抽签确定评估中介机构。这也预示着,予园公馆的征收工作已正式启动。

价值:长沙保存最好的民国公馆之一

予园公馆位于长沙市大古道巷,介于蔡锷路与黄兴路之间,是长沙市重要的历史文化街区。老宅高大厚重的麻石门楣上,雕刻“予园”二字。大门两旁挂着“流水带花穿巷陌,归云拥树落山村”的对联,更显深厚的文化积淀。

湖南省文史馆馆员、长沙地方史专家陈先枢介绍说,今年适逢辛亥革命100周年,在这个特别的年份,予园公馆显得更具纪念价值。在他看来,吊马庄予园公馆系辛亥革命功勋留下来的房产,房主对其呵护有加,成为长沙城保存最好的民国公馆之一。

说起这个颇受好评的老公馆,现在的屋主刘奇琰满腹故事。“我们的祖辈,包括与程潜等同被选送至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的刘贲予、著名医师刘卧云等都曾在这里居住。”刘奇琰说,1904年,其祖父刘贲予在日本加入同盟会,回国后购置了吊马庄1号宅邸。1945年,其父刘卧云在被“文夕大火”烧毁的吊马庄1号原址上新建了一栋三开间的砖木结构中式公馆,命名为“予园”。

正是因为予园公馆的历史和文化价值,2005年,它被列为长沙历史街巷保护建筑和长沙市第二批近现代保护建筑。2010年6月,长沙市文物局将其公布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然而,在不到3个月后,天心区古道巷有机棚改项目征收指挥部正式发布公告,将予园公馆列为征收房屋。

命运:征收已是“强制行为”

昨日,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已在今年3月10日发出公告(长拆评字<2011>第008号),将公馆列入评估对象。3月24日,湖南中信发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发布《房屋征收分户评估初步结果公示》,其中显示,予园公馆评估单价4531元/平方米,评估价值为1055542元。至此,予园公馆征收工作正式启动,预计在今年6月底前结束。

天心区古道巷有机棚改项目征收指挥部接待室负责人张启远说,予园公馆已经位于棚改项目的红线范围,“现在予园公馆周围的大部分房屋都被征收了,其中难免会有对征收工作有情绪的户主,如果予园公馆不征收,他们会有意见。”张启远说,予园公馆征收势在必行,“而且经过前期的听证、公示等民主过程,现在征收工作已经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行政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如果产权人不配合,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征收”。

张启远同时强调,征收与拆迁是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征收是经过法定程序立项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整改规划。”张启远说,征收工作收回“两权”之后,被征收的土地才能“上市”。至于被征收之后,予园公馆将作何处置,张启远表示这“不能由指挥部决定”。

保护:拟将公馆升格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围绕着予园公馆的征收与拆迁,外界舆论颇多。不过,在刘奇琰看来,这些都无定数。从2010年开始,为了避免予园公馆的征收和拆迁,他曾奔走于文物部门与各级政府之间。如今,面对一纸“房屋征收分户评估初步结果”,刘满脸无奈,“无论是从刘氏家族还是历史文化的角度考虑,我都觉得保留这样一栋老建筑,是我们应该做的,这与‘有机棚改’并不矛盾。”尽管如此,刘奇琰的担心从未间断,“相邻不过百米的游击坪4号公馆说拆就拆了,在被征收之后,周围的房子也被拆了……”说起公馆的未来,刘奇琰仍心有余悸。

对此,长沙市历史学会副理事长梁小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定要坚决保护予园公馆。”在他看来,包括老公馆在内的具有重要文化、历史价值的古建筑,都不能随便拆毁。而为了保护予园公馆,梁小进还曾计划组织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委员,联名上书长沙市委、市政府,呼吁保护包括予园公馆在内的历史建筑。

昨日,记者又采访了湖南省文物局、长沙市文物局的多位官员。对于予园公馆,他们态度一致而又坚决,“我们坚决保护公馆,不能征收,也不能拆迁,必须原址保护。”记者同时从长沙市文物局获悉,该局正拟将予园公馆升格为长沙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