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网吧 >

“禁烟令”半月有余 太原网吧依然烟雾缭绕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封美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17 11:42 
核心提示:国家新修订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在宾馆、饭店、旅店、游(艺)厅……等28个小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国家新修订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在宾馆、饭店、旅店、游(艺)厅……等28个小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禁烟令”施行半个月过去了,情况如何?记者在太原市一些室内公共场所走访时,该令对许多吸烟者并无多大影响,要说“重灾区”当属网吧。5月16日下午2时,笔者来到山西大学附近的星愿网吧,一进大门口,一股股浓烈的烟味儿扑鼻而来,低头随处可见丢在地上的烟头。环顾网吧四周,烟灰缸里塞满了大大小小的烟头,却并没有任何关于禁烟的标识。

随后,笔者来到一家名为飓风的大型网吧,在与工作人员说话时,看到一位市民抽着烟大摇大摆走进网吧,而网吧工作人员什么也没说,就给这位开了机。笔者在网吧呆了近半个小时,几乎每隔三五分钟就能听到打火机打火的响声。

“知道5月1日全国出台的‘禁烟令’吗?”“知道,但抽烟是个人行为,我们是小本生意总不能为了禁烟连生意都不做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网吧负责人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又连续走访了十余家网吧,只有30%的网吧在场所内贴有禁止吸烟标识,但依然有人在吸烟。“禁烟令”缘何成了一纸空文?说起禁烟,多数网吧负责人的眉头就皱了起来,简先生无奈地说:“为了禁止吸烟,我们甚至动用关机的方式,可即便如此依然有不自觉的人。”杨女士说:“我们现在也没有很好的办法,主要以劝说为主。而来网吧的多是青年人,说的重了,就会发生冲突。我认为,应该加大在公共场所抽烟的处罚力度。”

就公共场所吸烟禁而不止的问题,太原市卫生局的一名郝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以劝说、警告为主。对于是否罚款,现在国家也没有相关明确的法规出台。只能希望市民自觉增强禁烟的意识。”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