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网吧 >

眉山市创新网吧监管见成效

来源:四川文明网 作者:封美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02 13:56 
核心提示:眉山市共有网吧355家,电脑17303台。近年来,眉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网吧监管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组织集中整治,建设网络监管平台,积极发展连锁网吧,不断推动行业自律,初步实现了全市网吧市场的繁荣有序。

眉山市共有网吧355家,电脑17303台。近年来,眉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网吧监管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组织集中整治,建设网络监管平台,积极发展连锁网吧,不断推动行业自律,初步实现了全市网吧市场的繁荣有序。

一、健全管理机制

(一)建立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文化部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联合行动,齐抓共管。

(二)建立“四个一”工作制。即:文体影视新闻出版局班子成员每月轮流到稽查队上1天班,听取1次工作汇报,带队巡查市场1次,解决1个实际问题。

(三)完善和落实日常巡查制。建立了巡查日志和实名登记薄,要求巡查人员和业主现场签名公示上墙。

(四)建立接举报限时稽查制。稽查人员接举报后快速反应,城区内15分钟、乡镇45分钟到达现场稽查。

(五)全社会共同参与。公布了举报电话,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和教师等180余人为全市网吧义务监督员和网吧监督青年志愿者。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参与网吧的监督,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对网吧的监督。

二、强化日常监管

(一)积极发挥网吧协会作用。依托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举办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培训班,着重向网吧经营业主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规,并和业主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同时,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对发现接纳未成年人的,依行规在网吧交纳的风险金中扣除。

(二)加强科技监控管理。充分利用网络文化监管平台,利用先进的网吧管理软件和视频监管,对全市所有网吧终端实现了实时远程软件和视频的监管。

(三)实行网吧分片包干制。责任人要坚持每周不少于三次的巡查,巡查时间由队员和业主签名,严防巡而不查。

三、创新工作举措

(一)开展“队校共建”活动。自2007年以来,我市各文化稽查队与1—2个学校结队,开展以远离网吧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队校共建”活动。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参与,从源头遏制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现象,活动开展两年来效果显著,深受学校和家长赞扬。

(二)设立网吧“绿色空间”。市文明办、市文体影视新闻出版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制发了《眉山市网吧“绿色空间”管理办法》,在网吧内限时为未成年人提供经过过滤的上网服务,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

(三)建立文化市场信用等级制度。2007年以来,眉山市率先在全省试点文化市场信用等级办法。对全市网吧进行等级评定,分A、B、C、D四个等级,通过综合评比确定等级,并予以公示,对于信用等级差的加强日常监管,对有群众举报属实的,实行降级。

通过多项有效措施,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得到有效遏制。2010年在各项专项整治中,共查处接纳未成年人案件20余起,比2009年同期下降50%,受理办结举报60余件,比2009年同期下降31%,社会文化环境有效净化,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