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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名街”评选看活态文化遗产保护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封美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26 11:17 
核心提示:第三届评选结果即将公布之前,这是一个节点性时刻,需要在积累了一些评选经验后,适时进行总结与思考,目的是为今后“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活动能够更加严明有效地推进指明方向。

从“名街”评选看活态文化遗产保护

今天,我们要追忆刚刚经历的3年。这不只是一个时间跨度,也是一段难忘的历程。2008年7月“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活动正式启动,经过3年的探索与实践,我们的评选思路愈发清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成效逐渐凸显。第三届评选结果即将公布之前,这是一个节点性时刻,需要在积累了一些评选经验后,适时进行总结与思考,目的是为今后“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活动能够更加严明有效地推进指明方向。

为抢救保护 历史文化街区而发起

启动这项活动的时候,我国历史文化街区面临的保护形势比较紧迫。在我国广袤的土地上散落的各种形式的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借助它我们了解自己的历史与演变,它是我们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可缺少的基础,同时它们还是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鉴于它们的珍贵性与重要性,1982年国务院公布了我国首批24座历史文化名城,这标志着我国历史文化名城进入了有计划、成体系保护的阶段。同时,1997年开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了历史名镇名村的申报评选工作,并于2003年会同国家文物局公布了首批2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目前我国已有115个历史文化名城,35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被列入保护名单。但是那些在历史上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人们生活中影响深远、仍然发挥情感认同和心灵慰藉价值的历史文化街区至今却迟迟没有与名城、名镇名村一样受保护的身份。

其实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方面,近些年相关部门也一直在着手实施保护规划。1986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同时,首次提出了“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概念,并要求地方政府依据具体情况审定公布地方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2002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一步规定,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并报国务院备案。同时规定,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专门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首次被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2005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对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评审、规划、保护等提出明确要求,比如要求各地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并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保护状况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对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通知》是我国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加强和改善我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2008年公布执行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首次明确了历史文化街区的含义,同时还明确要求,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应当有两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然而在通过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努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问题也依然存在。“旧城改造”中的盲目开发建设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的破坏。一些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其中的传统民居,常常以“旧城改造”或“危旧房改造”的名义,被全部推倒拆平,使原有的历史文化街区丧失了传统肌理,失去了特色风貌。一些城市借用尊重历史的名义陆续推出了许多将传统街道改造而成的“明清一条街”等仿古街,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成为失去真实价值和历史信息的假古董。还有一些城市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整治工作中走入误区,实行“人房分离”,将街区中的居民全部迁离,房屋再建,致使街区外观相似却物是人非,或变成有钱人的新社区,或变成旅游参观的“布景道具”,完全改变了街区的性质,街区的文化传承无从谈起。

在讨论和实践中 逐渐明晰的标准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活动启动。组委会邀请了罗哲文、王景慧、谢辰生、朱自煊、阮仪三、郭旃、吕舟、张杰、田青等在内的文物考古、城市规划、文化艺术界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也一直对评选工作表示出热切关注与支持并进行政策性指导,他们共同保证了评选过程的专业性与权威性。

评选的启动是为了抢救与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向各地政府及社会民众宣传普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理念,将目前国内保护状况良好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模式及保护成果分批次推介给全国,为国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树立典范,进而带动全国民众重视并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行动中。

为了实现这一初衷,在评选活动正式启动之前,评审委员会专家多次就名称定位以及评选标准等问题进行探讨。专家们强调,在评选过程中,参评街区知名度与评选结果没有直接关联,评选活动是为了文化遗产保护,街区获选只能是因为这条历史街区保护得好。定名为“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其中的“名”是结果,而不是前提,最终的评选结果并非因为街区名气而入选。他们还指出,有些街区从商业运作的标准判断是成功的,但是与历史文化的定位相去甚远,不能一概而论地将其引入保护范畴。保护历史街区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其中文化内涵的延续性是专家对评选标准的共识。

评选标准是这项活动有效开展的关键,为此,在3届的评选活动中,专家曾对其进行过多次讨论和修正,如今已经完善并明确下来,标准从历史要素、文化要素、保存状况、经济文化活力、社会知名度及保护与管理6个方面对申报参评街区进行考量,同时还确定了3个核心原则:保护历史的真实遗存;保护街区的历史风貌和构成历史风貌的其他要素,包括道路、街巷、院墙、溪流、驳岸、古树等;维护街区功能的延续和文化的传承。具备了这些要素,再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最终从申报参评的街区中产生10条历史文化街区授予“名街”称号。

单霁翔曾强调,这项工作应扎扎实实地推进,评选的街道不要太多,入选要慎重。比如,第一届共有近200条街道参加,初评出15条街道,然后由公众进行投票,最终只评选出10条。在保证评选质量的同时,还要重视社会参与度。因为和其他类型的文化遗产相比,历史文化街区特殊之处在于当地居民仍居住其中,他们对历史文化街区最有感情、最有发言权,他们的真心拥护是街区持久保护最可靠的力量。他们是街区的主人,享有知情权和管理参与权。在强调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整体环境的同时,还要保护与之相联系的、活态的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另外,需特别注重培养当地的志愿者队伍。很多情况下,他们是历史文化街区的捍卫者和守护者。同时,志愿者行动会加深当地居民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理念的理解,激发他们对故土的热爱和自豪感。(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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