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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危不救”入法或致路人绕道自卫

来源:新快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29 13:36 
核心提示:一方面,在见义勇为者因救人发生困难时,有完善的救助和补偿;另一方面,一旦见义勇为者因此被控告时,应将疑点归于被告,作出有利于被告的推定。同时,一旦查出被救助者有诬告的行为,一定要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严惩不贷。

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近日成立,作为全国拥有律师数量最大的省份,这是广东首次以律师为主体设立的高规格研究团体。与此同时,该学会的研究年会也即时举行,法学专家、律师等专业人士在经历专题调研后,现场激辩是否该对“见危不救”立法。

赞同派认为道德与法律并非完全割裂,但反对派也担忧直接立法可能导致将来路人“远远绕道而行”,适得其反。时下的小悦悦事件、彭宇案等,说到底是“少管闲事”的心理在作祟。有律师直言,与其对所谓的见危不救进行立法,倒不如加强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和保障。

一方面,在见义勇为者因救人发生困难时,有完善的救助和补偿;另一方面,一旦见义勇为者因此被控告时,应将疑点归于被告,作出有利于被告的推定。同时,一旦查出被救助者有诬告的行为,一定要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严惩不贷。

据悉,会后将形成相关决议,向有关职能部门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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