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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审计组进驻中海外 总经理方远明被撤职

来源:财新网 作者:倪伟峰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25 15:59 
核心提示:财新记者从不同渠道获悉,中国海外工程总公司(China Overseas Engineering Group Co., Ltd.,下称中海外)总经理方远明已于近日被撤职,主因是中海外牵头的波兰高速公路项目失败。同时,国资委已于两周前,委托审计机构进驻中海外北京总公司,对其进行独立审

财新记者从不同渠道获悉,中国海外工程总公司(China Overseas Engineering Group Co., Ltd.,下称中海外)总经理方远明已于近日被撤职,主因是中海外牵头的波兰高速公路项目失败。同时,国资委已于两周前,委托审计机构进驻中海外北京总公司,对其进行独立审计。

中海外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601390.SH)下属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于2009年9月牵头联合中国隧道集团、上海建工(600170.SH)以及波兰贝科玛有限公司(DECOMA Sp.z o.o.),赢得波兰华沙至德国柏林高速公路的部分合同。这是中国中铁在欧盟国家赢得的首个大型市政工程项目。方远明为该项目联合体董事长。

5月中旬,中海外联合体因拖欠分包商工程费用而被迫停工,整个项目因成本管理失控、无法获得合同外工程变更补偿等种种原因,面临3.94亿美元(约合25.45亿元人民币)的潜在亏损。最终,业主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公开宣布解除与中海外联合体签署的工程承包协议(详见2011年第29期财新《新世纪》周刊封面报道“怎样搞砸海外项目”)。

7月20日,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法律科主任特罗森斯基(Jakub Troszynski)向财新记者透露,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已向中海外以及联合体发出索赔律师函。同时,该管理局也已向于2009年出具“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的中国银行(Bank of China)和中国进出口银行(Export-Import Bank of China)发出律师函,并已收到这两家银行回复的收件确认函。波兰法律允许被通知方在收件后30天内予以正式回复。

特罗森斯基表示,这只是向中海外及其联合体索赔的“第一步”,“目前我们正在进一步计算损失。”此前,波兰高速公路局向中海外及其联合体的索赔估算为7.41亿兹罗提(约合17.51亿元人民币),同时禁止联合体四家公司三年内参与波兰市场的公开招标。

波兰高速公路局副局长马其耶夫斯基(Andrzej Maciejewski)则对外称,在筑路合同终止后,中海外联合体1.3亿兹罗提(约合3亿元人民币)的银行保证金已经被冻结。

据财新记者了解,目前已有多家分包商和供应商向波兰法院对中海外联合体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拖欠的工程款项。■

附:方远明简历

经济学博士。2004年起任中国海外工程总公司总经理。

高级经济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管理技术》编委,国际项目管理专家(IPMP),英国皇家资深特许建造学会会员(MCIOB),国际经济合作理事会名誉理事长,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双法)项目管理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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