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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溢油事故背后:中海油技不如人丧失话语和知情权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姜雷 严凯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17 23:40 
核心提示:受到自身技术局限,中国海油石油开发往往通过出售勘探权,按比例共享收益的模式,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中海油在合作中缺乏话语权和知情权。由此,不仅导致在与外资合作中大量石油资源的外流,也因为合作中的各种保密协议,埋下了类似渤海漏油的隐患。

渤海漏油事故的作业方康菲石油公司(以下简称康菲石油)终于对漏油事故进行了详细披露。7月14日,康菲石油公布消息称,估计溢出的石油和油基钻井液总量约1500桶(240立方米)。康菲公司正与独立的第三方专家一起核实溢油总量。

此时,距离最初漏油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时间。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7月12日凌晨,中海油渤海绥中36-1中心平台发生溢油事故。13日,中海油发出公告,针对事故和善后进行了说明。

同一家公司的事故,为何有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

本报了解到,绥中油田事故反应如此迅速,是因为这是中海油自营油田,遇到事故只需要按照中海油内部的应急程序处理即可。而渤海漏油事件中,因为合同限制,钻井平台上,没有一个是中海油的人,更无从参与油田管理。

此事件也折射出中海油在与外资石油公司合作方面的尴尬。受到自身技术局限,中国海油石油开发往往通过出售勘探权,按比例共享收益的模式,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中海油在合作中缺乏话语权和知情权。由此,不仅导致在与外资合作中大量石油资源的外流,也因为合作中的各种保密协议,埋下了类似渤海漏油的隐患。

再回放

包括众多专家和中海油内部人士针对渤海漏油事件的一致评价是:中海油此次是吃了个大闷亏。

时间回溯到6月4日,中国最大海上油气田蓬莱19-3油田的B平台附近出现了漏油。当天,康菲石油即向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进行报告,北海分局要求康菲石油快速处置以及自查油田。

6月17日,蓬莱19-3油田的C平台再度发生漏油事故。康菲石油才向合作方中海油通报了漏油的情况。“这就让中海油十分被动,当时相关部门都已经知道渤海发生漏油了,而中海油作为合作者是最后才知道。等他们再跟海洋局汇报漏油事件,对方回复称早就得到康菲石油的报告了。”了解内情的人士称。

信息方面的沟通不畅,让中海油十分尴尬。一直到第二次漏油开联席会议前,康菲石油都没有告诉中海油具体的漏油细节。面对各路质疑,中海油即使有意愿,也并不能给出漏油的具体原因和细节。

因为根据双方合作的协议,出于技术保密等需要,中海油并没有权限派人到作业方康菲石油的平台上去实地勘察,调查具体的漏油情况。“只能等待康菲石油和海洋局调查出结果后,向社会公布具体情况。中海油夹在中间很无奈”。上述人士称。

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蒋永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油田日常作业由康菲中国负责,包括海上平台的管理,任何人员上平台须获得其同意。

蒋永智还强调,作为作业者,康菲中国负责油田的日常作业管理,包括溢油事故的应急处理。康菲中国须直接向国家海洋局等政府监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并通报非作业者。中海油作为非作业者,有关溢油事故的信息只能从作业者处获取。

康菲石油的举措虽然符合国家规定,但相关举动让中海油不满,因为中海油因此面临舆论指责和公共关系方面的被动。本报获悉,在内部会议上,相关负责人直指康菲石油败坏了中海油的声誉。能源专家林伯强称,按道理,溢油发生之后,应该最先告诉油田的合作方,而不应该先告诉海洋局。

谁的油田

康菲石油是美国最大的能源公司之一,《财富》500强企业中,最新排名为第5位。1994年12月,康菲石油与中海油签订合同,取得了对位于渤海湾的11/05区块进行勘探作业的授权。1999年5月,康菲公司成功地发现蓬莱19-3油田,开发区主构造可采储量为5亿桶,周边地区约为3亿桶。

蓬莱油田的一期工程已于2002年12月投产,2005年1月,蓬莱19-3油田二期及蓬莱25-6油田总体开发方案(ODP)正式获得中国政府批准并列入国家重点项目之一。康菲石油当年追加了18亿美元的投资。

知情人士称,蓬莱19-3油田原先是由中海油勘探的,但是由于国内的技术水平等原因,并没有发现大油田。后来就将这个区块的勘探权交给康菲石油,由其出资勘探。根据当时的协议,中海油持有51%的权益,康菲石油持有49%的权益。(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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