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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白塔寺出租院落建会所 陷违约违规两难境地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陈俊杰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05 22:22 
核心提示: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有媒体报道了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京白塔寺对外出租院落建会所,报道称会所很隐蔽,而且收费很高,每人最低消费900多元。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有媒体报道了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京白塔寺对外出租院落建会所,报道称会所很隐蔽,而且收费很高,每人最低消费900多元。 

北京一家媒体报道说,会所建在白塔寺检票口西侧一个不起眼的地方,进入会所需要经过门口的保安人员许可,一般人不能随意进入,因此看起来有些神秘。

这家媒体的记者以游客的身份走了进去,报道描述说,先要穿过一条狭窄的胡同,胡同墙壁上挂有四五个牌子,上写“金融家俱乐部”字样。

通行小胡同10余米后,带路人员将记者引入了一处布满亭台水榭的院落。进院后,一名女服务员出现,把记者带进了一栋雕梁画栋的包间。服务员拿出类似卷轴画样式的菜谱,声明“每人消费至少要920元”。

今天上午记者到了白塔寺,按照媒体的报道在检票口找到了会所的入口。入口处没有任何经营性场所的标志,例如店名、LOGO等。

入口是一个三米多高的大门,虚掩着,透过门缝能看到有工人在施工砌砖,但看不到内部的详细情况。

当记者试图向里走的时候,一名穿着白衣的青年男子从我身后跑了过来,男子表示需要请示,随后他拨打了电话。几分钟后从会所里面出来一男一女,女子自称姓张,是负责人事的主管。

女子说,公司是对外公开经营的,不是什么私密会所。既然是这样,记者提出进去看看,女子表示不允许,反复强调正在装修,不便参观。

记者:我能进去看一眼吗?

女子:您看什么啊?我们是对外公开,现在在装修呢。

记者:您是对外公开营业,也不应该怕我进去看吧?

女子:我不是怕您看,您让我很为难,到时候责任是不是都得我承担?

记者:有什么责任呢?

女子:您不是看到这个报道了嘛,很多人都好奇来问,都说要来看,我本身就不管这事,我让您进去了我担责任。

记者:您既然不管这事,我进去也应该没有关系。

女子:不是没有关系,现在装修,我不管这事,

记者:您这不是对外公开营业呢,为什么不让人进呢?

女子:我不是和您说了在装修呢吗!

记者今天多次试图采访白塔寺管理处。管理处态度很好,但对于记者提出的问题一概不做回应。

后来在我多次要求下,管理处安排了一位叫做赖轶恒男子接受采访,赖轶恒自称是与白塔寺合作的一家公司的董事长,这家公司不负责会所的经营,只负责旅游纪念品销售和主办文化活动。

赖轶恒说,他们公司是在2004年与白塔寺管理处合作的,现在已经合作了8年。

白塔寺寻找合作伙伴是为了解决资金缺口的问题,赖轶恒说,合作之前,不仅正常的文物修缮很难做到,连打扫卫生的人员都没有,一些大殿因为得不到正常的维护不得不关闭。

双方合作后,效益明显改善,白塔寺获得资金进行日常的维修和管理,而公司也取得了收益。

白塔寺文物管理处杨曙光书记在接受北京一家媒体采访时说,故宫建福宫事件后,他们接到北京市文物局要求各文物单位、博物馆自查出租经营的通知。

但是白塔寺面临的问题是,与管理处合作的两家公司的确都在营业,双方签订的是20年的合同,如果要清理走,白塔寺会成为被告。

而作为合作公司之一负责人赖轶恒也表示,如果白塔寺违约,他们肯定会提起诉讼,提出巨额的赔偿。

赖轶恒:这肯定要诉讼,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我们也是需要保护的利益,那么多人的饭碗怎么办?投入怎么办?损失怎么办?诉求很简单,就按照合约赔偿,我们投入装修,员工合同解约怎么办,针对这些岗位招聘的员工,所以我们会通过诉讼解决,我也找不了任何人,我们也没有必要找单位机构协调,我们只能找法院。

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是,白塔寺的出租行为是否违反了国家文物局通知的规定?国家文物局通知要求,经营的“会所”不能设置准入门槛,不能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用途,不能租赁、承包、转让、抵押文物保护单位,不能有碍文物安全,背离公益属性。如果说没有上述行为,即使是经营的也并不算是违规。(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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