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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打造“创意之都”

来源:新华08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10 13:12 
核心提示:武汉动漫企业达150多家,从业人员达1.2万余人,企业总产值达26.8亿元,动画片年制作能力达2.5万分钟,江通动画、拇指通、诺克斯、超级玩家等一批龙头企业脱颖而出,江通动画步入全国动漫企业十强,东湖高新区动漫产业实力步入全国第一方阵。

——集聚效应初现中国光谷 创意产业风生水起

近年来,武汉坚持“以创意为先导、以文化为内容,以科技为支撑”,出台多项政策措施,积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首先,高度重视文化创意产业,建设高科技园区。早在2005年,武汉东湖高新区就在“光谷软件园”规划建设动漫创意企业专区。2008年,建立了汇集全省动漫、游戏产业核心资源的光谷创意产业基地,重点发展动漫、游戏、互联网、数字出版、新媒体、创意设计、影视后期等相关产业。随后又将动漫、软件与服务外包等创意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并通过规划引导,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促进园区合理布局。

其次,加强财政等政策支持。省市两级政府对东湖高新区上缴的税收中省市留成部分实行返还政策,支持文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财政连续3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助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组织申请产业发展专项,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省市文化创意、科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同时,积极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针对创意类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引进银行、担保公司、风投机构进行金融服务对接。未来5年,仅汉口银行将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100亿元综合授信支持。

记者调查了解到,有效的政策措施助推武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风生水起,初步形成“光谷创意”品牌效应。

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全市已建成文化创意园区21个,入驻企业1525家,吸纳就业人数近8万人。“光谷”创意产业基地、“汉阳造”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等已初具规模。2011年,作为核心的东湖高新区文化创意产业总收入350亿元,年均增长高达32%,机构数量达630家,从业人数6万人,实现财税收入8亿元。

基本形成门类齐全、特色鲜明的产业格局。动漫游戏、创意设计、软件与服务外包、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服务等核心产业国内领先,初步实现了动漫游戏产品研发、制作、运营和衍生品开发的产业链,集聚了一批原创实力强、发展迅速的文化企业。“多语信息处理中心”是亚洲首个发布云翻译服务平台的语言服务企业,汉语国际推广教学资源研究与开发国家级基地是从事国际推广教学的唯一国家级基地。

动漫产业成为创意产业有生力量。武汉动漫企业达150多家,从业人员达1.2万余人,企业总产值达26.8亿元,动画片年制作能力达2.5万分钟,江通动画、拇指通、诺克斯、超级玩家等一批龙头企业脱颖而出,江通动画步入全国动漫企业十强,东湖高新区动漫产业实力步入全国第一方阵。

产业发展环境逐步优化。武汉抓住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机遇,将一系列金融激活、股本激励、人才奖励、市场培植与产业孵化政策引入文化创意产业,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争取银行对文化创意产业授信,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搭建信息平台、投融资平台、人才保障平台和产业推广平台。中部(武汉)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青少年数字创意节及光谷国际动漫节等,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政策扶持力度加大 创意产业或成支柱产业

目前,武汉正抢抓国家大力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积极促进科技和文化融合的机遇,充分发挥科教优势,运用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方式,力争成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核心区。据了解,武汉仅策划、储备的“十二五”期间文化项目220个,总投资2637亿元。

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表示,要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战略支柱性产业培育,确保到2016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在10%以上,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建设“创意之都”。

据武汉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武汉要下大气力,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全面助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首先,规划先引,整合资源。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统筹布局,科学规划,从完善创意产业链和优化资源配置出发,进行规划和整合,探索建立几个功能定位合理、具有明显特色的创意产业园区。以文化创意优势企业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加强合作与联动,拓展文化创意产业链,把优势企业、品牌企业做大做强。

其次,实施人才战略。创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人才。武汉虽拥有大专以上人才98.6万名,人才密度居全国第二,但未形成创意人才资源优势。要制定政策措施,为高端创意人才提供开放的创作环境和显现个人才华的平台,大力培养和引进高端文化创意人才和领军人物,引导人才向武汉聚集。

第三,完善税收、土地、知识产权等方面优惠政策。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区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新创办文化科技企业,登记注册后3年内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返还给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依法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和科技融合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并在返还土地收益、减免建设规费、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

在知识产权方面,科技型文化企业申请专利费可从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中支持。设立科技型文化有限公司,允许其注册资本在两年内缴足,允许投资人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科技型文化企业。对新组建的文化与科技融合专业孵化器,按15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助,鼓励孵化器建设文化与科技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并按平台建设年度投入的50%给予补贴。

第四,积极给予融资支持。2013年起,武汉市财政统筹安排60亿元支持湖北省武汉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在市级科技计划中设置“文化科技创新工程”专项,并增加各区财政经费投入。推动文化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力争到2015年境内外上市的文化科技企业超过10家。成立文化科技小额贷款(担保)公司,鼓励银行成立“科技支行”。支持金融机构建立实物抵押、联保、未来收益抵押、风险保证金等相结合的小额贷款偿还机制,鼓励用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第五,提升科技金融中介服务能力,加强交流与开放。引进国内外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完善风险资本与企业及重大项目的对接平台。加快引进信用评级、资产评估、认证服务、投融资顾问及融资担保等科技金融中介机构,为企业收购、兼并、重组乃至上市提供全方位服务。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引进国际国内名企设立研发机构、生产基地,支持其与本地机构合作承担重大专项,支持有条件的文化科技企业境外融资。(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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