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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辉岁月》为何票房惨淡? 制片方、发行方掐架(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方璐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6-24 09:17 
核心提示:《光辉岁月》摄制组方面称,最初选择把宣传和发行交给光线影业,是看好对方曾成功发行《泰囧》和《致青春》,但没想到却遭遇了与投资规模极不匹配的排片场次份额。 据光线传媒介绍,任何一部电影若委托光线担当发行

《光辉岁月》摄制组方面称,“最初选择把宣传和发行交给光线影业,是看好对方曾成功发行《泰囧》和《致青春》,但没想到却遭遇了与投资规模极不匹配的排片场次份额。”

据光线传媒介绍,任何一部电影若委托光线担当发行方,公司的职责是将承载影片整体的宣传规划,包括宣传阶段活动的设计安排。其中,尤为重要的是需要艺人积极配合,艺人的配合对宣发任务而言,其重要性属策略级别。

“院线有自己的判断、媒体有自己的判断、观众有自己的判断,我们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影响大家、引导大家,但决定不了这个事。”李海鹏对本报记者说,“宣传对电影来说,是锦上添花不是雪中送炭。”

合作费骂战背后

《光辉岁月》制片方对光线传媒不满的怒火还烧到了双方的宣发费。

光线传媒发声明称:“虽然该片宣发费用由投资方承担,我司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尽力帮助投资方压缩成本,影片宣传、发行、主题曲制作、粤语版等后期制作总费用目前不超过400万人民币。”

针对光线传媒“400万”花费的表态,《光辉岁月》制作人张清源回应称,“我们与光线传媒签订的协议是给他们1000万的宣发费用,他自己承认刚花了400万不到,这400万当中还要给他们光线传媒自有平台200多万,投入市场才200万不到,能见到宣传吗?可想而知给他的钱都没花出去,自己留下了,到底用心不用心,一看自然明了!”

6月17日,李海鹏对本报记者说:“钱到我们这儿之后,我们提供预算,他们得知道钱是怎么花的。而且我们也要有个自己的判断,不是你给了我们钱,比如给个七八百万,我们花了300万,剩下500万就是自己的。我们这么大的公司,不需要用这样的方法赚钱吧!”

针对《光辉岁月》摄制组对宣发费的质疑,6月17日, 上海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上海大学影视学院教授石川认为,事实上“宣发费完全可以算出来”。比如,宣传见面的城市有多少个,一个城市需要花费多少钱,铺了多少个电视媒体广告、多少个网络宣传广告等,均可以逐一进行计算。

“不是宣发方想怎样做就怎样做,你得有监理,跟施工一个道理,给了钱盖房子,最后若没尽心尽力给我盖房子,你是有责任的,因此要派监理、要验收,房子不合格可以不付款。”石川对记者说,“这套系统没有建立起来,就会出争议。”

“他们所争执的问题很普遍,包括整个影视市场的运作系统都不是特别规范、成熟,”石川对说,“这些问题不单单光线传媒会遇到,其他发行方也会遇到。”

石川坦言,以他所在的上海电影家协会为例,并没有协调上述问题的机制,究其原因是“管理手段太过单一”,缺乏一个行业管理层面的有效构筑。“如果这种事出现在美国,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制片人协会或相关行业协会出面调解,但我们除了骂战只能打官司了。我们的管理手段跟不上市场发展的步伐,管理显得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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