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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广州签售新文集 称不想消费狱中生活

来源:新快报 作者:徐绍娜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4-16 18:12 
核心提示:《如丧》相隔高晓松的上一本书有12年之久,问到是否因为“醉驾”一事促使了本书的面世,高晓松表示是书的出版是入狱前签的合同,但出狱后,不少出版社开出高价,要买下高晓松的“狱中文字”。

“入行20年来,从来没有这么幸福,这本书出来到现在,没看过一句骂我的,真挺高兴。”14日,高晓松携新出版的文集《如丧》到广州购书中心签售,在去年经历过一段狱中生涯后,他每次面对媒体时都不掩自己对生活的感恩,但也强调不想消费狱中生活,“我不想消费那些事,那就像是卖身。”

《如丧》里,高晓松以自己成长的青春时代为背景,展现了他与老狼、郑钧等一代人的文艺青春以及属于那个年代的追忆。他说,自己终于老得可以谈谈未来,但却否认是对青春的祭奠,“其实我还是想写北京和这个时代的变迁,而这时代最大的变化,就是我让我自己很失望,年轻时候有理想、有梦想,所以要跟年轻的自己道个歉。”高晓松说,这是他特别想写的一本书,也用尽十成的功力,“这本书把我文字的能力已经发挥到头了,再写也就这么多。事实上,音乐上,我觉得自己已经超水平发挥了,文字用尽了十分功力,电影则只发挥了三成,所以我对电影还有更多热情。”

《如丧》相隔高晓松的上一本书有12年之久,问到是否因为“醉驾”一事促使了本书的面世,高晓松表示是书的出版是入狱前签的合同,但出狱后,不少出版社开出高价,要买下高晓松的“狱中文字”。甚至出版社在要腰封上以“看守所的184个日子”作为卖点,这些都遭到他的坚决反对,“我不想消费这些事,这太不要脸了,我成什么了,卖身、卖情感?”最终,他把在看守所里写的文章收录在入狱前已签订合同的书中,没有向出版社加收任何费用。

“酒驾”之后,高晓松关注度、知名度蹿升,外界看到的是,“他红得很快”。但高晓松坦言“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我觉得是后来我看清楚了很多东西,做的事、表达的东西被大家认同了,而不是因为那件事。”高晓松笑言,如果一定要有原因,那就是“老天爷的眷顾”,“老天对我一直很好,我是投对了胎、上对了学、入对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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