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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东后人爆争产案 长房二子称股份属私人财产

来源:腾讯娱乐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22 11:37 
核心提示:入禀状还提出其他要求,包括由法庭下令震寰交代遗产数目;长兄震霆交出父亲遗产或财务数据的记录文件;委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协助新的执行人调查遗产的资产及负债数目;及委派专家评估遗产持有的物业、珠宝及艺术品价值。

10年前身家估计已高达300亿元的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病逝5年后其后人爆发争产官司。长房三子霍震宇入禀高等法院,指一同出任遗产执行人的胞兄霍震寰,将父亲64亿元遗产据为己有,又以不获分产要挟三房人签署家庭协议,承认他独占五分一遗产。霍震宇要求法庭罢免震寰的遗产执行人身份,改由退休上诉庭副庭长罗杰 志或法庭认为合适的人选担任。

霍家爆出争产官司,霍震宇控胞兄霍震寰私吞64亿遗产。霍震宇在接受记者查询时说:“不是争产,我只是做回执行人的事。”他并形容事件纯属正常法庭程序。被问到会否影响兄弟感情,他则未有响应。记者致电霍震寰时,接电话者称拨错电话。另霍震霆则表示不愿置评。

要求撤换两遗产执行人

入禀状还提出其他要求,包括由法庭下令震寰交代遗产数目;长兄震霆交出父亲遗产或财务数据的记录文件;委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协助新的执行人调查遗产的资产及负债数目;及委派专家评估遗产持有的物业、珠宝及艺术品价值。除震寰外,震宇亦要求撤换年届85岁的姑姐霍慕勤作为遗产执行人,因她健康欠佳,未有实际参与遗产管理。而霍家另外14名成员是遗产受益人,也被列为答辩人。

霍英东2006年病逝,享年83岁。他于1978年订立遗嘱,为3名妻子及子孙作分产安排,三房人并可每月从遗产支取固定款项。其妹霍慕勤、长房次子震寰及长房三子震宇是遗产执行人。

二三房签协议长房拒签

震宇指震寰于2007年至2008年间要求三房人签署四份家庭协议,承认他个人拥有家族公司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350股、3间总值7亿元的离岸公司全部股份,及3个与父亲联名持有的银行户口,内有7.3亿元存款。其中一份家族协议列出属于遗产的珠宝清单包括红蓝宝石、翡翠及其他价值连城的宝石,震寰声称总值9000万元,并会自行决定如何分配给三房各成员。

最后二房及三房成员全部签署家庭协议,并获分配5亿元遗产,唯独震寰所属的长房兄弟姐妹及母亲吕燕妮拒绝,震寰遂于2008年7月与长房兄弟姐妹开会,声言拒绝签协议的成员会“无得分”,只能每月从遗产支取款项。震寰甚至付诸实行,要求信托公司Beaulieu Enterprises Ltd,不要执行父亲于1967年订立的信托,向长房成员分配信托资产,除非他们肯签家庭协议。

震寰称股份属私人财产

震寰亦于2008年8月至10月期间,将离岸公司银行户口内合共5200万元转到自己银行户口,并变卖其中一间离岸公司持有的证券股票,将得益存入自己户口。估计震寰据为己有的遗产总值64亿元。震寰声称霍兴业堂置业的350股,是他自掏腰包出钱认购,并透过获多宝有限公司的名义持有。震宇则认为获多宝是代父亲持有股份,并非震寰,离岸公司的不记名股票,也是震寰代父保管,联名户口的款项也是父亲留给家人的遗产。震宇又不满震寰争夺遗产却兼任遗产执行人,存在角色冲突,且态度不合作,故应被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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