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有线 >

今天起扬州市不动产联办有线数字电视及水电气过户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李霄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8-12-10 11:19 
核心提示:近日,从扬州市国土部门了解到,为积极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本着“便民利民、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宗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自来水、供电、燃气、广电四家公司在11月底实现不动产与水、电、气、广电过户联动办理试运行,12月10日将正式运行。市民在市民中心不动

2018年12月10日9:28,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政务要闻”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扬州市不动产可联动办理水、电、气、广电过户》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近日,从市国土部门了解到,为积极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本着“便民利民、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宗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自来水、供电、燃气、广电四家公司在11月底实现不动产与水、电、气、广电过户联动办理试运行,12月10日将正式运行。市民在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时可一并申请水、电、气及广电过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以前群众需要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后,再到自来水、供电、燃气、广电窗口分别办理过户,现在只需要在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转移登记时一并申请水、电、气及广电过户,填写《水、电、气、数字电视联动过户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相关信息推送到自来水、供电、燃气及广电单位完成水、电、气及广电过户,不需要再到相关窗口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市民在申请不动产与水、电、气及广电联动办理过户时,应注意:水、电、气相关的初装费和账号余额等费用已经结清,双方过户时的水电气表读数已确认,下一抄表周期产生的水电气费用由新户主承担,原用户的银行代扣业务已取消;申请数字电视联动过户的,原户主需结清费用,默认名下所有机顶盒全部过户,新开户姓名必须为不动产权利人之一,过户后默认数字电视正常使用,如需停机请到广电营业厅办理。

来源:扬州日报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