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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司法厅、广播电视台、律协、西北政法大学举办民法典法律知识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张华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20-07-28 10:37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加深陕西省广大群众对民法典的认识,提升对民法典的理解和运用能力,陕西省司法厅、省广播电视台、省律师协会、西北政法大学以陕西新闻广播《说法时间》节目为平台,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知识竞赛。7月1

本文原标题:《省司法厅、省广播电视台、省律协、西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民法典法律知识竞赛》

2020年7月20日,融合网&呼麦网小编在陕西省律师协会官网“首页>重要新闻”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省司法厅、省广播电视台、省律协、西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民法典法律知识竞赛》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为进一步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加深我省广大群众对民法典的认识,提升对民法典的理解和运用能力,陕西省司法厅、省广播电视台、省律师协会、西北政法大学以陕西新闻广播《说法时间》节目为平台,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知识竞赛。7月18日下午,竞赛启动仪式在陕西广播电视台400平米演播厅举行。

出席领导按下手印,宣告竞赛启动

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编辑胡劲涛,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艾平,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王健,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梁鹏,陕西新闻广播总监付银安,省律协副会长姚子奇、田亚强、屈金冈,省律协秘书长张新春等出席仪式。

李艾平副厅长在启动仪式致辞中表示,陕西广播电视台近年来与省司法厅、省律协密切合作,携手举办了许多深入人心的普法宣传活动,为全省普法事业和陕西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李艾平指出,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典,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原则,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争做学习、贯彻民法典的表率,着力提升应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助力形成全社会遵守民法典、践行民法典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应有贡献。

韩永安会长表示,律师的执业领域涉及民事法律规范的方方面面,参与宣传贯彻民法典具有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为贯彻落实中省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省司法厅、省律协于今年6月初在全国律师行业率先开展“陕西律师齐动员 上门宣讲民法典”活动,成立省、市两级宣讲团,编制印发宣传资料,掀起了全行业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举办此次知识竞赛是扩大民法典宣讲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的创新举措,希望广大律师加强对民法典的专题研究,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把民法典学习宣讲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结合起来,与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提升律师队伍专业化水平结合起来,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护身符”,维护和谐社会秩序的“调节器”,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据陕西新闻广播总监付银安介绍,陕西新闻广播的前身是诞生于1949年的延安新华广播电台。一直以来,陕西新闻广播以做好党和政府之间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宣传好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为己任,打造了一批深受听众喜爱的品牌广播节目,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关键时刻展现了新闻媒体的责任和担当,位列全国省级广播频率融媒体传播影响力EMC榜单第九名。此次法律知识竞赛是我省首个围绕民法典普法宣传开展的竞赛类活动。竞赛从7月19日起持续三个月,以广播、电视、报纸、移动客户端直播平台等融媒方式播出,通过生动的典型案例,受众喜闻乐见的竞赛题目,专业律师点评解析,加深我省广大群众对民法典的认识,让民法典内容深入到千家万户,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陕西新闻广播和省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宣传(联络)专门委员会负责人,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张莹律师团队等律所律师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启动仪式。

央视新闻移动网、陕西头条蓝直播、陕视新闻头条号对启动仪式进行了同步直播,累计观看量达到206万人次。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陕西广播电视台《TV壹周刊》栏目、央广网、陕西传媒网、西部网、西安晚报、腾讯网、凤凰网等多家媒体也对本次《民法典》法律知识竞赛启动仪式进行了报道。

来源: 陕西省律师协会

(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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