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电视台 >

中央电视台全面加强版权管理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作者:赖名芳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2-14 10:33 
核心提示:同时应建立版权销售和广告经营协调机制、版权开发激励机制、版权维权协调机制、新媒体广告经营、版权开发统筹机制,进一步完善版权分级管理制度,防止出现侵权行为,预防各类版权法律风险。

为实施全媒体发展战略,应对传媒业竞争的新环境,强化版权核心竞争力,提高国际传播能力,中央电视台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版权工作的意见》。《意见》中就有关版权管理内容制定了十方面新规,其中明确了央视近期(2014年)、中期(2016年)、远期(2020年)版权工作目标,特别是在今年将进一步明确版权管理部门职责,实现版权归口统一管理,全面展开版权管理各项业务。这是央视自2004年在全国广电单位中率先设立版权管理部门10年后,在进一步完善版权管理体制机制方面迈出的新步伐。

《意见》规定,应进一步增加央视版权储备,建立版权采购联动机制,健全对外合作的版权分享模式,与社会制作公司合作以及创新节目引进的过程中应成立相关谈判小组,维护央视权益。同时应建立版权销售和广告经营协调机制、版权开发激励机制、版权维权协调机制、新媒体广告经营、版权开发统筹机制,进一步完善版权分级管理制度,防止出现侵权行为,预防各类版权法律风险。

“大数据、全媒体时代已经来临。在此背景下,版权必将成为央视未来生存发展壮大过程中不可替代的核心竞争力。”去年年底,中央电视台第一次以全台大会形式举办了高规格的版权工作会议,台长胡占凡在题为《确立版权工作的重要地位,打造央视发展新的增长点》的专题讲话中(详见05版),系统阐述了版权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强调了新形势下加强版权工作的迫切性,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全面推进版权工作的一整套措施。他认为,中央电视台当前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建设国际一流媒体的总要求,大力推进版权管理的战略性和精细化,大力推动节目内容和形式的创新,大力推进传播手段和渠道的创新,不断积累优质版权资源,不断提高媒体的综合竞争实力。他要求版权管理部门应负责统筹协调并处理涉及与版权相关的各项版权管理事务,对所有涉及版权问题的节目、项目和活动,版权管理部门须参与并前期介入,从源头维护版权利益。尽快着手成立版权管理中心,建立全台版权管理联席机制。

中央电视台总编室副主任石村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采访时说,央视版权工作的主要功能是解决节目制作、节目采购、节目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版权关系。版权工作的主要目标是追求节目版权价值的最大化,即追求全台整体版权价值最大化和长远版权价值最大化。鉴于此,在出台的《意见》中,对于提高央视干部职工的版权意识、明确近中远期版权工作目标及版权管理职能归口与机构配置、加强版权的生产创造和统筹购买及版权资产的经营开发、加大版权权益保护力度、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完善新媒体版权利用管理办法、版权支持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和完善计算机版权管理系统等十方面内容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