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内容 >

冯绍峰《二次曝光》眼神获赞 眼技派成标志

来源:北青网娱乐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10-07 21:45 
核心提示:在真实的世界里,刘东绝大部分时间都是以一个“骑士”般的守护者姿态出现的。戏份虽不多,却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足够。在最后的相遇中,冯绍峰没有过多的言语,而从目光中流露出来的却是千言万语。

由李玉执导、方励监制的电影《二次曝光》正在全国热映。作为男主角冯绍峰的首部现代大银幕作品,影片在国庆档票房爆棚的同时,其饰演的“刘东”也获得了观众“最大亮点”的评价。影片中,他将角色的三种状态利用层次感极其丰富眼神一一体现,仅依靠眼睛就似乎在诉说着千言万语。而在大银幕作品中一向以“眼技”著称的他,依靠这次在《二次曝光》中的出色表现,让“眼技派”进一步成为其个人标签。

冯绍峰用眼神诉说千言万语

《二次爆光》中冯绍峰演绎了一个人物的三个面向,在影片的前半段,他饰演的“刘东”是背着宋其偷腥的多情负心郎;影片中间,他又化身为仗义担待、温柔忠厚的兄长;在后半段,他则成为了一个痴情专一的爱情守望者。三个不同感觉的“角色”贯穿影片,不论是眼神还是人物状态,都被他刻画得异常到位。片中,宋其幻觉中那个有些“邪魅狂狷”的刘东,在冯绍峰的演绎下,更加具象化、生活化。影片中有一个片段,正在做手术的刘东察觉到了女友宋其的到来,于是用笑容打了一个招呼。画面中,冯绍峰的脸被口罩挡住大半,只露出一双深邃的眼睛。他摘掉自己的口罩,回眸一笑的姿态,温柔的眼神霎时直击心灵。

在真实的世界里,刘东绝大部分时间都是以一个“骑士”般的守护者姿态出现的。戏份虽不多,却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足够。在最后的相遇中,冯绍峰没有过多的言语,而从目光中流露出来的却是千言万语。影片最后一个镜头定格在刘东的脸上,他眉头紧锁,完全没有重逢恋人的喜悦之色,眼神中反倒慢慢倾泻出悲痛的情绪,一个人怆然独立的样子与周围因为“海市蜃楼”而发出阵阵欢呼的人群格格不入。仅用一个眼神,冯绍峰便能让人体会到“刘东”对无常命运的愤懑,对恋人的愧疚、以及对自己的深刻谴责。

“眼技”成冯绍峰表演艺术标签

“冯绍峰再一次颠覆了我的印象。戏份不多,甚至绝大部分是以宋其幻想的人物出现,但他却将三种不同的状态发挥到淋漓尽致!从阴沉的盯着宋其的眼神,到歇斯底里的咆哮,他的表演揪住了观众的心。一个人演三个角色,区分度高而且眼神里的戏异常出彩。” 一位观众在看完《二次曝光》后,对冯绍峰如此评价道。影片上映多日,纵观各位观众的评价可以发现,无论对冯绍峰的演技做出何种评价,言语中永远都少不了对其“眼神”的点评。在观众心中,“眼技”早已成为冯绍峰表演艺术的一个标签。

无论是《鸿门宴》中“霸气外露、贵气粲然”的项羽,还是《画皮2》中以喜剧表演让观众“笑九次哭一次”的捉妖师庞郎,亦或是《太极1》中一闪而过却“目露凶光”的陈栽秧,冯绍峰的眼神似乎有一种摄魄的魅力,总是能牵动着观众的神经,让观众透过他的眼神,看到人物背后的故事和情绪。对于自己每次都能大获褒奖的 “眼神show”,冯绍峰本人却似乎显得很淡然,在他看来,眼神的运用对于一个演员来说算是基础必修课,“任何一种表演都是离不开眼神。眼睛是表达你内心活动最直观的东西。比任何的言语和肢体,都还要来得直观有力。”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