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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聚焦(五):广电总局再出“限游令”

来源:中广互联独家  作者:苗梦佳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8-14 11:40 
核心提示:8月2日,有业内人士爆出广电总局近期提前约见各大电视台高层,提出了最新规定。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广电总局口头提出针对电视剧播出的六条意见,明确规定宫斗剧、家斗剧、翻拍剧、游戏以及网络小说改编题材均不得在卫视荧屏播出。

聚焦广电热点,评述行业大事,分享网友视点。从2012年起,中广互联编辑部推出了“中广聚焦”系列文章,综述行业热点活动,就热点话题展现各方观点。

第五期“中广聚焦”将焦点聚集到广电总局口头提出的“限游令”。

经国家广电总局相关人士证实,广电总局日前对于电视剧创作提出六项要求,其中包括革命历史题材要敌我分明;不能无限制放大家庭矛盾;古装历史剧不能捏造戏说;商战剧需要注意价值导向;翻拍克隆境外剧不能播出;不提倡网络小说改编,网游不能改拍。此消息一经爆出,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家众说纷纭。

广电总局再出“限游令”

8月2日,有业内人士爆出广电总局近期提前约见各大电视台高层,提出了最新规定。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广电总局口头提出针对电视剧播出的六条意见,明确规定宫斗剧、家斗剧、翻拍剧、游戏以及网络小说改编题材均不得在卫视荧屏播出。其中关于网络小说不提倡改编,网络游戏禁止改编更是受到广泛的关注。这是继限娱令、限广令、限剧令之后,广电总局提出的新一轮政策调控,被业内普遍称为“限游令”。据悉,目前这六项创作要求已经开始陆续实施。在各大卫视正在播出的剧目中,湖南卫视的《轩辕剑》因为改编自热门网络游戏,也成为众矢之的。而对于湖南卫视目前正在播出的网游改编剧《轩辕剑》是否会因此受到影响,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任何事都会有一个过程,管理也一样。”同时湖南卫视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尚未接到播出变动通知,该剧仍在正常播出中。按原计划,将于8月底9月初播完。

各方观点

在“限游令”的消息爆出后,一时间各方评论纷至沓来,中广互联对部分评论进行了分类汇总。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表示:由于网游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其收视率更有保障,电视剧的推广也可以带动网游的增长,因此,据中国的国情游戏改编影视剧风险低、投资回报率高,网游公司也会用较大的财力支持。当前,游戏产业越发多地涉足影视行业,无论是盛大、完美时空,还是巨人、金山等游戏巨头都尝到了影视剧的甜头。尽管这六个条例在语义界定上比较模糊,但这六个条例对于整个电视剧上下游的行业影响是肯定的。此次的六条建议对电视剧题材、类型做了很大的限制,电视剧的娱乐性也因此大打折扣。以禁止网游改拍为例,完全可以通过内容审查对其中不符合影视文化传播要求的部分进行规范,而不是对网游改编剧“一刀切”。家庭矛盾剧如何才算无限放大、网络小说的界定等都没有具体规则,相关政策很难执行。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媒介管理学博士朱春阳副教授表示:从目前的信息来看,这六个条例语义在与实际操作的对接上还存在比较模糊的区域,操作的准则以及由谁来判定内容,这些有待商榷和进一步细则化。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教授喻国明表示:不提倡网络小说改编是一种委婉的说法,实际上就是一种禁止。广电总局此次提出的六条建议,可能都有具体的针对性,比如说针对某些剧,不会以行政指令的形式来颁发,应该经过总体的调研与评估。在“限游令”出台之前拿到许可证的,已经播出的应该还会继续播出,但现在还在规划网络改编或在审剧本途中的,可能就属于被禁行列了。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旗下尚世影业制片人董浩宇表示:此次的“限游令”中对古装历史剧的限制,相当于以后古装剧只能投拍古装正剧,古装剧投拍将大受限制。一些正在投拍的古装剧恐受影响。

唐人电影制作有限公司藤井树表示:调整肯定会有,因为必须和政策一致,不过幸好唐人目前暂时还没有新的游戏改编剧计划。网游的受众年龄层比较低,而这个年纪的人容易受误导,网游又有一些暴力方面的倾向,可能基于这样的原因吧,才有这样的控制。

《画皮》制作人、麒麟影业CEO庞洪表示:限制网游改编成电影的可能性并不大,因为这一领域的电影在国际上已经很成熟,一味限制显然不符合市场规律。可能电视剧的传播面相对大一点;但对电影来说,只要对网游中一些暴力场面加以限制,应该问题不大。

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蔡灵表示:“限游令”一旦得以实施,网络游戏及影视剧产业的发展肯定会受到巨大的冲击,相关产业的规模也会在一定程度受到压缩。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限游令”的推出也可以对整个市场的发展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目前市场上确实存在不少“三俗”的网络游戏及电视剧作品,观众尤其是小朋友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都在潜移默化中被影响,社会风气也在一定程度上被带坏。此次禁止将网络游戏改编成电视剧可以使这些行业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并且可以为社会提供一些更为优质的内容服务。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表示:“限游令”的推出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电视剧节目的创新创优。目前我国电视剧节目的创新能力明显不足,主要是由于一些电视台急功近利,热衷于跟风模仿所致。这样不仅很难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还在很大程度上挤压了观众的选择空间。

网友“这家伙有幻想症”表示:那以后就不要看剧集了,只看广告。或者是把电视机砸了。电视剧本身就是给人们一个放松心情的方式,一味地禁止,还有‘神马’作用?只会适得其反。

网友“故事人贾东岩”表示:害怕这些条款的编剧,只能说明其原创力缺乏,除了不停反刍,已经没有别的路了。

限游令不应“一刀切”

a.出台限游令有一定的现实考量

正在湖南卫视热播的周播剧《轩辕剑之天之痕》虽然取得了1.6左右的高收视率,但却有网友不断吐槽,认为剧中的桥段非主流。从刘诗诗亮出了一个从外形到内置功能都酷似i pad的“stonepad”,到之后又上演了一出“皇子给村民放电影”,还有村民“捂鼻子、飙眼泪”逼退僵尸的情节,加上剧中人物的“朋克发型”,让网友们大呼:太雷太穿越了。不仅《轩辕剑》一家有“非主流”情节,《钟馗传说》中也出现了时尚热舞《sorry sorry》,《活佛济公》中也有不少“穿着时装回到古代飞到天上”的造型。近几年,这些“非主流”电视剧被不断质疑的同时,却依旧盘踞在卫视收视率排行榜的前列。

b.网络小说、网游改编均有成功案例

凡事都要一分为二来看待。而且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许多优秀的网络小说和网游改编成的电视剧、电影得到了众多观众的热捧。

近些年电视剧对剧本的需求有很大提高,很多根据热门小说改编的电视剧也占据了荧屏的半壁江山。此前,改编自流潋紫同名小说的《后宫•甄嬛传》就在各地方台播出时取得了不错的收视率。3月底全国上星播出之后,收视居高不下:安徽卫视开播后一周便以1.103的收视位居全国排名第一;《后宫•甄嬛传》也创下了东方卫视电视剧有史以来在上海本地数据和全国数据的最高值;而与卫视同步播出的乐视网在上线一周后,即收获近5亿的单集点击量,迅速占据了网络排行榜冠军宝座。

另外,瞬间倾城的《浮沉》、桐华的《步步惊心》、慕容湮儿的《倾世皇妃》也都是通过网络小说改编后跨进荧屏的,同样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众所周知,将网络游戏改编成电影、电视剧算是当下影视圈的热潮。不论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影视公司对网游改编早已趋之若鹜。以游戏巨大的影响力为电影、电视做铺垫,成就了多部优秀的影视作品。例如国内古装奇幻剧《仙剑奇侠传1》就是根据大宇资讯同名RPG游戏改编的,在当时曾创下了收视神话,捧回了11.3%的平均收视率,成就了电视剧产业和游戏产业的双赢。而改编自日本科乐美电子游戏的《寂静岭》也是游戏改编电影的成功典范,首映三天即收入2020万美元。同样改编自同名游戏的《古墓丽影》全球总票房收入已超过了4.3亿美元,称得上史上最为卖座的游戏改编电影之一。

据悉,知名网络游戏《魔兽世界》的大银幕版计划也正如火如荼进行中。与此同时,游戏电影在国内也崭露头角,不仅《龙之谷》、《成吉思汗》、《诛仙》等网络游戏都有改编成电影的计划,不少游戏公司甚至成立单独的影业部门,专门经营游戏改编影视业务。

由网络小说和网络游戏改编的电视剧集的确存在粗制滥造、张冠李戴、充满暴力、涉黄涉色等问题,对于众多网友和青少年可谓毒害不浅,因此广电总局出台相关政策对其治理和规范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经由网络改编也不乏一些优秀的作品,例如此前提到的《后宫•甄嬛传》。网络小说、网游只是单纯地以网络为基础平台进行的内容推广,并不能断定其作品就一定存在问题。面对这种良莠不齐的现象,需要广电总局在制订有关政策时,借鉴国外管理经验,根据电视内容的特点,探索不同的监管方式,把优秀的电视节目筛选出来并呈现给观众,而不是一棍子把所有的网络小说和网游改编剧集都打死。

可借鉴国外管理经验

由于广播电视体制的差异,国外的电视剧管理模式与我国存在一定的差异。美国广播电视管理主要依靠法律条文《美国联邦通信法》。在此基础上,又细化出台了反低俗内容强制法、淫秽与暴力广播电视内容控制法、儿童友好电视节目法等相关法律,对其进行补充修订。除了健全的法律体系外,美国行业协会制定的分级制度(美国电视剧分为7个级别,信息会在节目开始时候显示在屏幕上,通常是左上方,时间是15秒,如果节目时间长于1小时,那么在以后的开始的每小时都要显示分级信息。)、重视公众的参与监督管理也在美国电视制播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而日本的广播电视法律则主要是《广播电视法》,与美国不同的是,日本在广播电视管理方面充分尊重NHK、日本商业广播电视联盟。来自于NHK以及商业广播电视联盟联合制定的行业规范《广播电视伦理基本纲领》、NHK制定的《国内广播电视节目基准》、《国际广播电视节目基准》,商业广播电视联盟制定的《日本商业广播电视联盟播放基准》、《日本商业广播电视联盟报道指针》,共同控制着日本电视制播情况,从而加强了行业的自律。

这些年,广电总局出台的那些“限制令”

国家广电总局具有拟定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近年来,一些低俗、违规的电视节目、电视剧出现在荧屏上,产生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对此,广电总局及时叫停。下面我们就来盘点一下广电总局出台的那些“限制令”。

限搞令:2007年3月,广电总局高层领导在每周例会上点名批评了某地方台春晚恶搞《满城尽带黄金甲》和《夜宴》,并要求“不准在文艺作品中批评国产电影”。领导认为,国产电影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最好不对其进行中伤和诋毁,并要求,今后不准在文艺作品中批评国产电影,同时也要求该地方台对此问题做深刻的反省和总结。

限播令:2009年4月,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规定,对于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理论文献影视片,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按照规定,各大网站即便直接从代理商手中买到版权,也很难播出影院、电视台未引进播出的国外影视剧,包括美剧在内的引进剧受到冲击。

限片令:2009年9月,广电总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擅自开展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站和个人,责成其立即停止擅自开办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对违规情节恶劣、无证播出达3个月以上的,要重点查处,坚决关闭。12月,广电总局对互联网视听服务的清理整顿正进一步升级,包括BT中国、伊甸园、悠悠鸟在内的多家知名BT网站因为“无证上岗”而纷纷关停。

限语令:2010年4月,国家广电总局对各广播影视机构下发了通知,提示各个部门,要规范使用广播语言。在非外语频道,播音员主持人在口播新闻、采访、影视记录字幕等方面,不要使用外语以及外语缩写词。这也意味着,诸如NBA(美国职业篮球赛)、GDP(国内生产总值)、WTO(世界贸易组织)、CPI(消费者物价指数)等大家熟悉的英文缩写,将被尽量避免使用。总局表示,这是为了让更多观众能看得懂、听得懂电视广播节目。

限烟令:2011年2月,广电总局发出《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电影、电视剧中吸烟镜头的通知》表示,影视剧中不得出现烟草的品牌标识和相关内容及变相的烟草广告;不得出现在国家明令禁止吸烟及标识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镜头;不得表现未成年人买烟、吸烟等将烟草与未成年人相联系的情节,不得出现有未成年人在场的吸烟镜头。同时,通知还要求严控以“艺术需要”“个性化表达”为名出现吸烟镜头,应尽量用其他形式代替吸烟;对确因剧情需要出现的吸烟镜头,应尽可能缩减镜头的时长和频率。

限穿令:2011年4月,在电视剧导演委员会年会上,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司长李京盛表示,现在穿越剧对历史文化不尊重,这种创作主张不足以提倡;另外,在短期之内,总局不会再审核批准四大名著的拍摄。

限娱令:2011年10月,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的《广电总局将加强电视上星综合节目管理》的文件,对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等类型节目实行播出总量控制。每晚19:30-22:00,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控制在9档以内,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周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不超过2档。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天19:30-22:00播出的上述类型节目时长不超过90分钟。广电总局还将对类型相近的节目进行结构调控,防止节目类型过度同质化。

限广令:2011年10月,广电总局官方网站颁发了《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对影视剧片头、片尾、超时插播广告,做出明确管理办法,“非黄金时间每集(以45分钟计)中可以插播2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黄金时间(19:00至21:00)每集中可以插播1次商业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同时要做到:禁止在片头之后、剧情开始之前,以及剧情结束之后、片尾之前插播任何广告;在非黄金时间影视剧持续播出时间不少于15分钟、黄金时间影视剧持续播出时间不少于25分钟后,方可依据规定插播商业广告;播出片尾画面以及演职人员表等内容时,禁止播出任何形式的广告。此外,通知还对新闻节目广告冠名做出要求,“时政新闻类节目不得以企业或者产品名称等冠名”“不得使用新闻报道及其素材,或以新闻采访形式作商业广告”“新闻节目主持人不得为商业广告作形象代言”等。

限丑令:2012年4月,在星光电视节目创新创优论坛上,广电总局副局长李伟表示电视节目在审美导向上,要防止过度娱乐化、低俗化倾向的反弹。不允许网络红人、有丑闻劣迹的人物上电视节目做嘉宾的意见,“现在出现了邀请网络上很有争议的人物、炫丑的人物到电视媒体上,而且是黄金时间做节目的情况。我们要及时纠正扭转问题,一种错误不能一犯再犯。”

限“制”令 :2012年7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国家鼓励生产制作优秀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同时,《通知》也进一步明确了规范发展的措施,一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按照“谁办网谁负责”的原则,对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一律先审后播;二是网络视听节目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三是政府管理部门依法对业务开办主体进行准入和退出管理。

总结

近年来由网络小说、网游改编的更多的电视剧出现在荧屏上,由于拥有强大的小说、游戏粉丝,的确给电视剧带来了可观的受众群体。然而,远离历史、缺乏事实的翻拍无疑让人们对文化产生了迷惑之感。广电总局提出“限游令”可以有效保证文化市场质量,从而提升电视行业水平。限游令也许是切断网游的一条财路,但是它的提出表明了广电总局对大众传播的态度——应尽可能多的释放正能量,引导青少年塑造正确的价值观。

从另一个角度看,“一刀切”的规定可能是对网络文化的一种全盘抹杀,但如果设置好监管的“红线”,取其精华、弃其糟粕,那么网络改编将作为一支生力军在电视剧发展历程上大有作为。同样,广电总局如果未来在电视剧审核流程上加以重视,出台政策可以多一些针对性、延续性和前瞻性,从市场和群众的喜好程度上管理电视剧集的制播,那么电视的发展将真正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盛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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