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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严控宫廷剧 视频网站“捡漏”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21 14:22 
核心提示:电视剧步入高价时代。相关资料显示,目前电视台采购版权均价为120-150万元/集,比两年前翻了一番,而热门影视剧的网络版权价格更是从1万元/集飙升到100多万元/集。

继限娱令、限广令之后,广电总局将于12月底颁布《省级卫视电视剧播出管理意见》。广电总局提出,2012年开始将逐步增加现代剧在电视台特别是黄金档的播出比例,到2013年这一比例将提升到40%以上;宫廷剧、穿越剧将禁止在卫视黄金档播出并将被严格控管。

业内人士指出,这对上游的影视制作公司将有些影响,但总体上影响不大。而视频网站不受此限制,可以从中“捡漏”,点击量和广告会有明显增长。

影视公司总体影响不大

今年,从年初《宫》到后来的《后宫》、《倾世皇妃》、《步步惊心》等,电视荧屏俨然流行“穿越”和“宫廷争斗”。有影视机构统计显示,这两年开拍的宫廷戏、穿越戏不下20部。

但在高收视率的背后,争风吃醋、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剧情饱受诟病,使得广电总局“痛下杀手”,从明年起禁止宫廷剧、穿越剧在黄金档播出,并控制其总量。作为产业上游的影视剧制作公司,将受到直接影响。

中国证券报记者致电被誉为“电视剧第一股”的华策影视董秘金骞,他表示,总体来看,这对公司影响不是很大。

“宫廷剧、穿越剧不能在卫视黄金时间播出,但可以在地面频道播,只不过是在地面频道播出的收益比卫视的少。这在短期对公司有些影响。”金骞说,“既然广电总局要求减少宫廷剧播出,我们也将调整制作方向。这不会对公司的后续影视制作造成太大影响。”

一位传媒业分析师也认为,从华策影视的已披露的公告来看,它储备的电视剧类型比较多,宫廷剧只是其中一部分。并且,往年广电总局也经常对电视剧播出发布指导意见,政策导向常常变动。影视公司每年也会跟着播出热点和政策走。

即使影视制作公司制作因今年宫廷剧、穿越剧大热而储存了稍多这样的电视剧类型,也不用担心不能播出,只是收益会受到些许损失。

视频网站“渔翁得利”

随着视频网站的迅猛发展以及人们通过网络观看影视剧的方式越来越普及,以前电视台和影视制作公司的二元博弈演变成“三国演义”。包括土豆、优酷、搜狐视频在内的众多视频网站纷纷加大对电视剧的投入,高价购买电视剧播出版权。

电视剧步入高价时代。相关资料显示,目前电视台采购版权均价为120-150万元/集,比两年前翻了一番,而热门影视剧的网络版权价格更是从1万元/集飙升到100多万元/集。

宫廷剧、穿越剧在卫视受阻,但网络视频并无任何限制。“广电总局一直在限制电视台,但从未限制视频网站。明年,那些不能在卫视播出的宫廷剧、穿越剧都可能进入视频网站。从现在的行情来看,视频网站出价不会比卫视低,影视制作公司很愿意卖给视频网站。”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谢伦灿认为,视频网站可以从中“捡漏”,点击量和广告会得到明显增长。

但他坦言,现在视频网站也急需规范。一些不宜在电视上播出的电视剧和节目都放到网上来,而且网站自制和网友上传了大量的原创视频,但质量参差不齐,甚至有些低俗、暴力等不宜传播的内容。

从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2年《社会蓝皮书》来看,随着广电系统规范和限制娱乐节目的政策在新的一年里执行,电视节目将受到一定影响,会使部分电视受众转向网络。

“这使得网络逐渐成为影视节目的主渠道之一。但目前缺乏规范,容易出现类似电视这样的问题,广电总局应该尽早考虑出台网络视频的规范性文件。”谢伦灿表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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