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内容 >

广电第三道令月底颁布:过剩电视剧市场或洗牌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18 20:32 
核心提示:民营制作机构都获得了大量来自系统外的投资,华谊兄弟、海润影视还完成了上市融资,在资金的推动下其追逐热门题材的属性是不可改变的,而现在资本冲动遇到了广电总局的题材调控,双方的矛盾自然将产生。

12月14日,记者获悉,在深圳举办的“全国卫视综合频道电视剧播出工作会议”上,参会的广电总局官员传达了总局要求各省级卫视加大现实题材电视剧的播出比重,具体来说2012年开始将逐步增加现代剧在电视台特别是黄金档的播出比例,到2013年这一比例将提升到40%以上。

与此同时,广电总局对过去两年各电视台播出比例最高的宫廷、穿越和谍战、警匪题材的电视剧提出要加强管理,其中历史题材电视剧一定不能损益篡改历史,同时要大力扶植少儿、农村、少数民族等题材,2013年播出占比为15%。

对此上海文广影视剧中心有关人士表示,《潜伏》、《宫》等谍战、穿越电视剧的收视率的确很高,但随后一窝蜂类似题材的投资却产生了大量过剩的电视剧,这次广电总局新的管理规定将改变这种趋势。

据统计,2010年古代题材电视剧的制作比例高达37%。

第三道令

继娱乐节目限制令、电视剧广告插播禁令之后,广电总局针对电视剧题材的《省级卫视电视剧播出管理意见》12月底将正式颁布。

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有关人士12月15日向本报证实了这一消息,他还告诉记者,“其实在此之前广电总局在审批中开始向现实题材电视剧进行倾斜。”

记者从广电总局官方网站上了解到,广电总局关于2011年前三季度全国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颁发情况统计结果的通告显示,第三季度全国各类电视剧制作机构共计生产完成并获准发行国产电视剧98部3054集,现实题材剧目共计57部1717集,分别占总比例的58.16%、56.22%。

而广电总局最新的通告则显示,今年11月全国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申报公示的剧目共123部3941集,同意公示的剧目共71部2321集,其中当代题材33部1002集,分别占公示总数的46.48%和43.17%,而古代题材只有8部288集,分别占公示总数的11.27%和12.41%。

而11月因为内容问题被搁置公示的52部电视剧中有超过20部是古代题材电视剧,特别是穿越和宫廷剧。

此外,对于电视剧制作机构的年度考核细则近日也正式公布,其中提到明年3月前要完成电视剧制作机构2011年审核,对存在严重违规,没有制作经营业绩,股东中有境外机构或人员的机构将给予“不合格”评级,严重的将取消节目制作许可证,2012年考核中也将增加现实题材电视剧的制作比例的指标。

不过广电总局也看到之前现实题材电视剧制作比例过低,2012年要达到40%的播出比例很难,所以在具体规定中提到了“2013年实施”,这意味着省级卫视之前已经采购的历史题材电视剧2012年将获得播出的缓冲。

电视剧市场或洗牌

广电行业专家、视讯中国副总经理包冉告诉记者,这次规定主要针对省级卫视,而北京卫视、上海卫视是这次广电总局树立的标杆,而现有的穿越、宫廷剧的市场将进一步下沉到其他电视频道,而市县级电视台的购买能力肯定无法与财大气粗的省级卫视和视频网站相比。

原本已经严重过剩的电视剧市场可能出现进一步的过剩。

记者从广电总局了解到,2010年全国生产完成并获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剧目共计436部14685集,中国由此跃居世界电视剧生产第一大国。然而,真正能在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仅8000集左右。相关资料显示,去年我国投入到电视剧上的资金达63亿多元,但创造的产值不足17亿元。

据悉,2011年全国电视剧制造剧集数量将超过1.7万集,但是电视台的电视剧播出时间并没有相应的调整和增加。包冉认为:“之前广电总局的限娱令就是为了让电视台为电视剧播出腾出更多的时段,来结束电视剧过剩的问题。”

然而限娱令并不能从根本上来解决问题,因为广电总局刚刚出台的电视剧广告插播的禁令让电视剧广告收入可能出现下降,这也让各电视台面临着两难的选择。

深圳广电集团节目中心有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对于电视台来说,电视剧禁令插播广告,而电视剧题材也受到限制,这样电视剧的收视率和广告收入都可能出现下降。”

而对于电视剧制作机构来说,除了电视台针对自身需求的自制剧外,其他民营制作机构都获得了大量来自系统外的投资,华谊兄弟、海润影视还完成了上市融资,在资金的推动下其追逐热门题材的属性是不可改变的,而现在资本冲动遇到了广电总局的题材调控,双方的矛盾自然将产生。
  
包冉认为,在大量电视剧闲置的情况下,限制题材、限制娱乐节目将部分改变电视剧过剩的问题,而随着电视剧投资的降温,其行业也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自我调整。“其实电视剧制作公司还应该在电视台和视频网站外再开辟新的成本回收渠道,互联网电视、IPTV或许是成为新的渠道。”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