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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中插播广告,导致广告垃圾化

来源:东方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30 13:36 
核心提示:《中国青年报》报道:药价为什么会虚高?有医药代表解析称:“整个药价虚高的利益链是见者有份,利益均沾,雁过拔毛,层层加码。”,“虚高药价里那块最肥的肉被拿回扣的医生吃了。”

宜宾市选拔70名曾受到省、市表彰的优秀环卫工人已于18日起,分4批前往新加坡考察学习,他们将通过参观、访问的形式,了解新加坡先进的环卫作业和管理经验,而且这是继去年61名环卫工人赴港澳考察后,宜宾市第二次由政府埋单组织优秀环卫工人出国(境)考察学习。

网友快评:这次出国考察的,是不是清一色的一线环卫工人?

老吴之见:即使有几位领导干部带队出去,也无可非议。不应戴“有色眼镜“去看新事物。组织优秀环卫工人出国考察是中国城市文明建设的一项新举措。可以肯定地说,宜宾市今后的环境卫生将会有一个大变化。当然,同时提高环卫工人的待遇,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广州日报》报道:为弘扬助人为乐美德,保护救助人的合法权益,深圳市法制办和市综治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联合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救助行为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规定助人行为免责,诬陷救助人将被惩罚。

网友快评:希望不要只是在纸上谈罚。最好抓出一两个诬陷者依条例查处,涉嫌诈骗的,由警方予以罚款或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老吴之见:深圳专门制定救助行为保护法规,这在全国还是首例。上海能不能也制订相关条例,让做好人好事者免除“后顾之忧”?

《长沙晚报》报道: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网友快评:这类规定,记得国家广电总局颁布过多次,好像收效不大。这次规定下文如何?且走着瞧。

老吴之见:名曰“补充规定”,却是一记“重拳”,但是,“重拳”效果如何?的确还要看一看。因各方受利益的牵制,上有新规定,下必有新对策。电视剧中插播广告,导致广告垃圾化。“不得在每集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建议改为“不准在每集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中国青年报》报道:药价为什么会虚高?有医药代表解析称:“整个药价虚高的利益链是见者有份,利益均沾,雁过拔毛,层层加码。”,“虚高药价里那块最肥的肉被拿回扣的医生吃了。”

网友快评:不能这样一概而论。医药代表不是喝西北风的。

老吴之见:越是高价药,各方挣钱越多。有个医药代表揭露说,肿瘤类药物和抗生素类药最挣钱。病人越遭不幸,越是雪上加霜。病人股骨头坏死置换股骨头时,国产的进价不到2000元,进口的也就3000元,可卖给病人却是1万多元。真是太可怕了!这个问题不解决,解决“看病贵”依然流于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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