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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规制视角下的动新闻再思考

来源:人民网 作者:许天颖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07 15:01 
核心提示:2009年11月16日,台湾苹果日报推出动新闻。所谓动新闻,即通过模拟动画的方式诠释新闻,并藉由手机扫瞄报纸条形码播放动画内容。自推出以来,苹果日报动新闻大量涉及膻腥性的新闻题材,并且通过对此类题材的细节描绘与动画再现来吸引受众眼球。11月25日,台

2009年11月16日,台湾苹果日报推出“动新闻”。所谓“动新闻”,即通过模拟动画的方式诠释新闻,并藉由手机扫瞄报纸条形码播放动画内容。自推出以来,苹果日报“动新闻”大量涉及膻腥性的新闻题材,并且通过对此类题材的细节描绘与动画再现来吸引受众眼球。11月25日,台北市市政府以《苹果日报》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法》和动新闻有色情暴力成份为由,先后两次重罚壹传媒共100万新台币,并要求“动新闻”采取分级 。自2009年11月28日起,苹果日报网站对动新闻设立分级处理,在社会新闻部分加注‘限制级’标示,提醒读者需年满十八岁才能观看”。 “动新闻”事件风波一直持续至同年12月。

事隔一年多,动新闻在台湾地区持续播放,在苹果日报的新闻网站上,以播放列表排列的每日最新“动新闻”仍然是其最大的卖点。但围绕“动新闻”的真实性和伦理方面的讨论一直未曾停歇,仅仅是在特定新闻前贴上“限”字标签、实际无法真正拦截内容的“分级制”处理,折射出新媒体环境下政府管制与法制监管的某种困境。面对“动新闻”这类新新闻样态,媒体内部应该建构怎样的新闻自律准则?政府和媒体主管机关应该依据怎样的新闻处理规范?法律法规的建设如何才能跟上媒体发展的的节拍?本文期待透过新闻产制规范的视角,对动新闻进行再思考,并藉此提出可供大陆媒体借鉴的宝贵经验。

一、 “动新闻”遭遇的争论

(一)动新闻动了新闻的本质?

2009 年11月29日,世界著名高尔夫选手伍兹出车祸,《苹果日报》制作了一段模拟伍兹妻子持高尔夫球杆攻击伍兹座车的新闻报道,几天之内,仅仅Youtube 视频的点击率就高达200 万次。这段视频引起了《纽约时报》的关注,《纽约时报》评价其为“Maybe 新闻”,即以视频游戏和合理想象的形式创造出的新闻报道新形式 。以动画的形式模拟与再现新闻事件是否超越了新闻“真实性”的本质?立足于新闻事件本体基础上的氛围与情节渲染是否背离了新闻的基本原则与核心价值?这成为动新闻存在合理与否的争论点之一。

台湾主管新闻事务的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ational Communication Committee,NCC)主委彭芸不认为动新闻是新闻,NCC副主委陈正仓也表示,“动新闻”报导使用动画来呈现,不符合新闻报导应真实呈现的专业要求,“这种采用‘类戏剧手法’制播的内容,充其量只是‘新闻动画’,而不是‘动画新闻’。” 也有学者认为,动画作为一种言说方式,是新闻工作者对不能获取所需画面的缺陷进行的一种补偿,它作为一种传播手段,既有文字所缺乏的通俗易懂、想象生动、信息全面等特点,又有传统视听语言所不及的趣味性,并指出任何传播手法都无法完全地重现新闻事实本身,新闻经过媒体的加工处理信息元素必然会出现流失的状况。

(二)动新闻动错了地方?

围绕动新闻的主要争论点之二是,“动新闻”强调新闻细节的再现,这是否适用于所有的新闻题材?这一点,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从涵化理论(Cultivation Theory)来看,媒体扮演潜移默化的功能,因此,新闻动画的表现形式,必须把握新闻伦理的尺度,新闻动画的使用必须兼顾社会责任,不能藉由动画将膻色腥与犯罪新闻的细节动态化,否则将使大众改变世界观,也可能引起潜藏犯罪动机者的模仿,增加社会可能的不安全感。

从《苹果日报》完成的动新闻报道来看,题材方面屡屡触犯雷区,大量涉及强奸、抢劫、虐待、凶杀等新闻事件的报道,并且巨细靡遗地再现事件细节,这便成为了其广受诟病之处。有的学者谴责以标榜新闻自由自居的苹果无形之中“动”了别人的权利,“如果满足所谓受众的知情权,是以牺牲另一部分人(如被报道对象)的隐私权、名誉权等为代价的话,那么这种‘知情权’和媒介使用权先天就是不正当的,是一种越权。媒介集团占据着广泛的社会资源,因而就必须承担起社会责任,这种责任不仅是以受众‘想知道的’为出发点,而更应以其‘需要知道的’为归宿”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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