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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版权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京举行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网络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24 16:17 
核心提示:广电总局党组成员、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长王求,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副会长杨波,秘书长张莉,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相关司局负责同志,以及全国近100家电台代表等共近200人出席了成立大会。

北京3月24日消息,3月24日,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主办、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承办的广播版权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京举行。广电总局党组成员、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长王求,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副会长杨波,秘书长张莉,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相关司局负责同志,以及全国近100家电台代表等共近200人出席了成立大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长王求、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副会长杨波等分别在大会上致辞。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长王求在致辞中指出,“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广播影视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时期。全国广播系统必须抓住国家“十二五”发展战略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机遇,稳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从推进自主创新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高度,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强化版权意识,提升版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能力与水平。尤其是,国务院常务会议2009年原则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意味着广播节目版权保护事宜的加速。全国140多家电台联合组建广播版权委员会,实施版权保护的联合行动,必将大大提升广播行业整体管理的水平,使广播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广播行业发展史上产生深远的影响。

王求同志介绍了中央台在全国广播系统中率先成立版权管理机构、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就使用音乐作品付酬问题达成共识、建设数字版权综合管理系统等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举措和成效。他在展望了这一委员会对于广播产业的促进作用之后指出,通过版权交易,有效培育广播节目市场主体,促进内容产业发展。这是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精神的要求,也是实现广播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副会长杨波代表中广协会对广播版权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祝贺。他在讲话中说,要实现广播影视大发展大繁荣,就必须重视版权在其中的作用。尤其针对广播电台这样的文化单位,增强版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广播版权委员会的成立是顺应趋势、加强广播版权保护的积极表现,必将在加强广播版权保护、提升管理水平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他希望下一步,广播版权委员会尽快建立健全版权管理机制,推动行业自律;增强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有效发挥委员会的维权作用。他希望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建设和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互相合作,互通有无,将工作范围和工作面从原有的播出台扩展到节目交流、市场开发等领域中去,为提升广播行业事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坚实保障。

会上,通过了《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版权委员会章程》、《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版权委员会会费缴纳办法》,并对会员台提供了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付酬可选用的几种模式,选举了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第一届会长由中央台副台长赵忠颖担任,第一届常务副会长由中央台副总编刘晓龙担任。

广播版权委员会是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直属的专业委员会,是由全国各级广播电台自愿联合组建的,致力于提升中国广播业版权管理水平、增强中国广播业版权保护能力、促进广播媒体形成良性竞争、加强广播节目创作和交流的非盈利性合作组织。它的成立,有利于代表各广播电台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谈判与沟通,加强各广播电台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委员会还将为会员单位提供版权维权信息,接受会员单位委托开展维权活动,为会员单位参与版权诉讼、仲裁提供支持,切实增强会员单位的版权保护能力;同时,开展广播业版权管理的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广播业版权管理理论技能培训,推进和提高全国广播电台版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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