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新巴尔虎左旗编办学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意见,加强机关法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赖强 责任编辑:龙绚强生 发表时间:2021-11-06 20:37 
核心提示:近日,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该办积极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意见》,努力推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机关法制文化建设工作。

日前,融合网&呼麦网&耀旅网小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以下可简称为“新左旗”)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政务信息>部门动态>>详细内容”栏目看到一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相关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新巴尔虎左旗编办学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意见,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文章来源:编办 作者:编办 审核领导:编办 发布时间:2016-04-19 15:48 点击数: 181 次 【字体:小大】

近日,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该办积极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意见》,努力推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机关法制文化建设工作。 

一是深刻领会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性,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编办主任要带头学习,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升该办人员法律素养,为加快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细化学法主要内容。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认真学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国防法以及国际法等方面的法律。并结合本职工作学习与机构编制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是不断创新学法用法方式。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学法用法方式。按照《意见》要求,制定本部门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和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落实情况纳入年底综合考核范畴,形成机关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龙绚强生)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