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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检查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1-02-06 21:14 
核心提示:依据《内蒙古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及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要求,根河市对辖区内涉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企业和利用、处置单位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部门资讯>>详情信息”栏目看到一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相关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根河市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检查

文章来源:根河市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7日 点击数: 244 次 字体:小 大

依据《内蒙古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及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要求,根河市对辖区内涉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企业和利用、处置单位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经排查,根河市辖区范围内无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工矿企业、无处置利用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仅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矿企业四家,分别为: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山金矿业有限公司、根河市森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过现场排查,发现热电厂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骨架为氧化钛,表面烧结层的五氧化二钒(脱硝催化剂)12.74m3,采选矿厂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硫化钠15725Kg、黄原酸盐73940Kg、硝铵炸药210580Kg、硝酸铵乳化炸药796200Kg、硝酸480L、硫酸97.5L、盐酸807.5L、氨水24L、硫脲2L。

现场发现根河市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存有已更换的脱硝催化剂1.44m3,目前存放置有专人管理的防渗密闭库房内;下一步将要求企业确保危险废弃化学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要求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做好内部管理工作,产生废弃危化品后即时上报。

(责任编辑:胡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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