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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归地区开展打击抢采掠青等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行为专项行动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1-02-02 16:50 
核心提示:针对近期满归地区出现的抢采、掠青"笃斯越桔"(蓝莓)等现象,7月25日上午,满归镇党委政府、满归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市场管理监督所、满归镇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单位召开严厉打击抢采掠青紧急会议,就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镇党委书记晏彪主持。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部门资讯>>详情信息”栏目看到一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相关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满归地区开展打击抢采掠青等破坏 野生植物资源行为专项行动

文章来源:满归镇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7日 点击数: 146 次 字体:小 大

针对近期满归地区出现的抢采、掠青"笃斯越桔"(蓝莓)等现象,7月25日上午,满归镇党委政府、满归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市场管理监督所、满归镇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单位召开严厉打击抢采掠青紧急会议,就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镇党委书记晏彪主持。

会上,传达了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抢采掠青等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行为的紧急通知》,并就如何落实文件精神提出意见。镇长朱云啟就打击抢采掠青等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行为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大宣传辐射面,通过电视、网络等新媒体宣传抢采掠青等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行为的危害,切实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由镇政府、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组成检查组,对入山人员严格检查。严格执行入山证规定的采集地点、物种、采集时间、采集数量,禁止使用可能对野生植物资源造成破坏的采摘方法及工具,采集人员必须持有林业局资源保护管理部门签发的入山证方可进山采集。由市场管理监督所、满归镇综合执法局、森林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全面展开对收购管理工作的检查。对非法收购行为按照破坏森林资源有关法规严厉惩处。三是要逐步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在镇区主要街道、检查站悬挂条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关于严厉打击抢采掠青等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行为的紧急通知》,鼓励职工群众积极举报抢采、掠青等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行为,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共同营造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四是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交警部门要认真检查非法入山的摩托车驾驶证和牌照。派出所、综治等部门要发挥日常巡护作用。宣传部门要发挥好舆论宣传作用,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等。

检查组对检查站和收购站点进行巡查和清理。清理过程中,检查组人员对收购商贩及采集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野生经济植物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商贩们也纷纷表示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待蓝莓成熟后再行收购。

(责任编辑:胡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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