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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专项活动见成效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1-01-26 15:4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呼处非办发〔2017〕4 号)《关于在全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作用,于9月1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专项行动。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部门资讯>>详情信息”栏目看到一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相关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专项活动见成效

文章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0日 点击数: 281 次 字体:小 大

为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呼处非办发〔2017〕4 号)《关于在全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作用,于9月1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专项行动。

按照《呼伦贝尔市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规定,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工作人员重点在根河市区内拉网式排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行为,工作人员明确实施主体,落实排查责任,确保我市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组织落实到位,人员责任到位,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落实此项工作。按照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职责分工。

一是为加强对此项工作领导,确保排查清理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商标广告监督股、市场监督管理股、执法大队、企业注册股、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排查清理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部署、落实、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标广告股,电话(5233178)具体负责工作联系、整治工作成果、问题等信息材料的整理、汇总、报送工作。

二是在根河市广播电视(包括乡镇各广播电视台),根河市九鼎广告分公司等两家报纸,网络媒体、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等进行了排查清理。

三是对辖区内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发布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了排查清理。

四是对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第三方理财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以及P2P网络借贷平台等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排查清理,以及上述非金融企业不得自行设计发布含有预期收益、期限等要素的融资类产品广告,非金融企业代理销售金融机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广告中必须标明企业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名称,明示金融产品本质属性(如存款、贷款、债券、基金、股票、信托等)。

五是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农民合作、民办教育、回购返租、养老、项目开发、种养殖等名义发布传播涉及高额回报、集资或变相集资的专项排查活动进行全面排查清理。

通过近期的专项排查在我市没有发现存在有非法集资现象。

(责任编辑:胡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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