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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全面完成规范化法援助工作站建设任务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19-11-03 09:34 
核心提示:为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保障受援群众得到充分、真实、便捷、惠民的法律服务,充分享有公正、平等的司法保护,长宁县法律援助规范化工作站建设按宜宾市司法局文件要求,法律援助规范化工作站面积不低于20平米,有接

为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保障受援群众得到充分、真实、便捷、惠民的法律服务,充分享有公正、平等的司法保护,长宁县法律援助规范化工作站建设按宜宾市司法局文件要求,法律援助规范化工作站面积不低于20平米,有接待、谈话、办公等基本功能区域划分,内部统一添置了工作人员办公桌椅、文件档案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和照相机、空调、电风扇等办公设备,室外有明显标识牌,悬挂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吊牌,室内统一悬挂了“匡扶正义,维权护法”的标记,张贴了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的办事指南。《首问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制度、《法律援助办案流程图》及法律援助电话公开上墙,办公桌面有桌牌,受理、咨询记录详实,案卷档案材料规范。2015年6月24日,宜宾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成华、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古兴富一行来我县检查法律援助工作,对我县法律援助规范化工作站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起点高、要素齐全、功能完备非常满意。”

截止目前,我县已全面完成2015年市委、市政府下达新建2个法律援助规范化工作站(梅硐、铜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任务,2个规范化工作站已投入使用。

(责任编辑:胡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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