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根河市按时完成火电和造纸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1-01-25 17:19 
核心提示: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根河市按时完成火电行业和造纸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此次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企业共计3家,其中火电行业2家,造纸行业1家,圆满完成了上半年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部门资讯>>详情信息”栏目看到一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相关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根河市按时完成火电和造纸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文章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8日 点击数: 147 次 字体:小 大

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根河市按时完成火电行业和造纸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此次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企业共计3家,其中火电行业2家,造纸行业1家,圆满完成了上半年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

此次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是国家排污许可制改革后首批核发的具有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内容不仅记载了排污单位的地理位置、主要生产设施、原辅材料、产品产能等基本信息,也记录了排污单位产排污节点、污染物排放及污染治理设施、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许可浓度限值、许可排放量、排污口设置等污染物治理和排放信息。更为重要的是,许可证中还详细规定了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信息公开要求等内容。排污许可证作为排污单位生产运营期间的唯一行政许可,企业领证后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我市自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以来,对环保技术人员和排污许可证申领企业等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多次组织环保技术人员与排污单位进行对接,主动对排污单位许可证填报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答疑。

近期,市环保局将组织开展全市火电和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不持证排污、不按证排污以及谎报瞒报等违法行为,现场检查的结果和处罚决定将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记录。

(责任编辑:胡廷康)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