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根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切实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1-01-21 10:17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按照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月20日至27日对全市10家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进行年检。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部门资讯>>详情信息”栏目看到一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相关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根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切实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

文章来源:根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7日 点击数: 167 次 字体:小 大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按照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月20日至27日对全市10家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进行年检。

按照年检要求,对各加油站所提供的书面资料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审阅,对资料不齐全的加油站当场要求补齐相关资料。年检内容为:一是成品油经营企业有关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超许可范围从事经营建设,企业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经营管理等方面是否违规;二是企业准确填写《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并对加油站年检材料进行逐一审核,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三是列入2014年—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油气回收治理计划的加油站,未完成油气回收改造或改造不达标的均不予通过年度检查;四是对不参加年检、有证无站、连续停歇业超过规定时限且未到商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及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成品油市场管理细则》及相关法规予以处理,对未通过年检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不予受理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

通过此次年检,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成品油经营企业行为,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安全健康有序运行。

(责任编辑:胡廷康)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