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广电下狠手治理混乱的OTT市场

来源:DVBCN数字电视中文网 作者:方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7-11 10:16 
核心提示:7月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罗建辉再次重申广电总局关闭函,网站不得设立内容平台。互联网电视是广播电视形态的一种,互联网电视的管理将遵循广播电视管理规范。

文章原标题为《4大事件:看广电总局如何下狠手治理混乱的OTT TV市场》

近日,总局治理OTT事件一件接着一件,从6月底的总局关闭函到昨天芒果TV方面下线OTT业务时移功能,种种都预示着总局要下狠手治理混乱的OTT TV市场。下文呈现、分析、总结。

一、4大事件皆预示着总局下狠手治理混乱的OTT TV市场

事件一:总局关闭函,OTT端APP治理

6月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司针对互联网电视牌照商,下发了关于立即关闭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违规视频软件下载通道的函。

总局指出在华数传媒公司推出的“天猫魔盒”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中,载有爱奇艺、搜狐视频、优酷等商业视听节目的客户端软件及电视猫、泰捷视频、兔子视频等视频聚合软件和互联网浏览器软件。为政治有害、淫秽色情和低俗不良节目及侵权盗版节目大量进入电视机提供了技术支持和通道,严重违反了中央要求和总局相关管理政策。在百视通推出的小红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中,载有优酷等商业视听节目网站客户端软件,为大量未经国家批准的境外影视剧及含有色情内容的微电影、网络剧等节目进入电视机提供了技术支持和通道,严重违反了中央要求和总局相关管理政策。

总局还要求两地互联网电视集成牌照的申请主体,在百视通推出的小红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中,载有优酷等商业视听节目网站客户端软件,为大量未经国家批准的境外影视剧及含有色情内容的微电影、网络剧等节目进入电视机提供了技术支持和通道,严重违反了中央要求和总局相关管理政策。在未完成整顿之前,不得发行新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

点评:确保电视机屏幕的“绿色”,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事件二:罗建辉重申关闭函,不再发放OTT集成播控牌照

7月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罗建辉再次重申广电总局关闭函,网站不得设立内容平台。互联网电视是广播电视形态的一种,互联网电视的管理将遵循广播电视管理规范。

罗司长还指出,目前已经发放了7张集成播控牌照和14张内容服务牌照,未来集成播控牌照将不再发放,内容服务牌照允许省级广电机构正常申请。

点评:即使是一种所谓的“新媒体”,互联网电视本身也是具有广播电视属性的,所以,不能片面或过多追求基于眼球的经济效益,也更要具有政治觉悟,也更要能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

事件三:治理OTT盒子操作系统,推广TVOS

近日,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所采购或集成研发和安装的智能电视机顶盒等终端,应安装使用TVOS1.0软件,不得安装除TVOS外的其它操作系统。

另外,总局还要求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应通过TVOS1.0规模应用试验,进一步完善TVOS1.0及相应智能电视机顶盒的应用,探索总结TVOS1.0智能电视终端运营管理的流程和方式以及相应业务创新模式,并针对智能电视终端标准化智能化工作推进,总结提炼具有大规模推广示范意义的成功经验和方法。

点评:TVOS1.0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支撑广播电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同时可确保网络信息安全、文化安全。相关方面应从此高度着眼,摒弃其他想法,响应总局号召,贯彻总局精神,完成总局任务。

事件四:总局再下令?芒果TV下线OTT业务时移功能

7月10日,芒果TV方面开始下线运营商OTT业务时移功能。经过多方调查得知,此事援引于7月9日晚广电总局下发紧急通知,可能从7月10日起取消全国互联网电视的直播和回看功能。

但据DVBCN调查了解,总局并没有要求芒果TV下线OTT业务时移功能,另外芒果TV从来没有直播。那么,芒果为何下线运营商OTT业务时移功能呢?首先,这是芒果TV规避风险的一种手段;其次,芒果TV如此重视此次事件,就是为了响应总局政策,和产业链各方一起建立健康的OTT TV生态环境。(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