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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广电审批权取消 剑指产业化

来源:财新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7-18 21:34 
核心提示:知情人士透露,自2012年2月吉视传媒上市之后,广电总局内部一度决定,对计划上市的省广电有线网络公司,不再予以审批,“可能是考虑到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整合”。许多地方广电有线网络公司上市实际上是借了其他部委之力,绕了不小的圈子。

在国务院今日公布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定方案”中,昔日广电总局的许多审批权包括“影视互济专项资金使用审批”、“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公司股权性融资审批”、“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等被取消。专家认为,这些审批权的取消或将加速三网融合进程,提升整个广电的产业化水平。

取消“过时”审批权

根据“三定方案”,此次明文列出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需要取消的审批权包括20项,其中7项涉及广电领域、13项涉及新闻出版领域。

“这并不奇怪,国务院下定决心精简行政审批权,既有的1700多项行政审批权要削减三分之一以上,各部委都在认真修改、制订‘三定方案’,广电也不例外。” 广电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杨杰告诉财新记者。

杨杰认为,此次取消的行政审批权,大多是没有发挥实质性作用的,譬如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等。

三网融合研究专家、融合网主编吴纯勇也向财新记者证实,早在三四年前,广电总局就已经开始放松对一般题材电影剧本的审查,不再要求提交厚厚的剧本提纲,也不再强调对剧本的任何一点改动都要重新汇报,一般只看千字的剧本梗概就可以了,“这次是明确提了出来”。

杨杰认为,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广电总局以前下辖的一些行政审批权,有的已经不适应当下环境,有的根本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反倒给企事业单位带来麻烦,“取消了挺好”。

加码三网融合

这些审批权的取消,尤其是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公司股权性融资审批权的取消,在一定程度上加码三网融合。

吴纯勇分析,取消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公司股权性融资审批权,意味着各省市广电有线网络公司未来进行融资都不再需要经过广电总局之手。少了一道关卡,各省广电有线网络公司的上市之路可能更容易一些。

知情人士透露,自2012年2月吉视传媒上市之后,广电总局内部一度决定,对计划上市的省广电有线网络公司,不再予以审批,“可能是考虑到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整合”。许多地方广电有线网络公司上市实际上是借了其他部委之力,绕了不小的圈子。

“现在,取消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公司股权性融资审批权,可能是因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方案初定,这一举措有利于它借助外部的资金,尽快实现调整,以承担起三网融合的主体责任。”吴纯勇认为。

国家已经明确释放出加快三网融合的信号。在7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年内向全国推广。

产业化味道更浓

杨杰对财新记者表示,取消一些不必要的行政审批权,把市场的东西交给市场去决定,将使广电行业更具活力。

以前,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所需的进口设备、器材、胶片、道具需要审批,洗印加工境外电影底片、样片和电影片拷贝也需要审批,影视互济专项资金使用还需要审批。在大量的审批、行政补贴之下,让人们很难将电影当作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产业去看待,一些人甚至寄生于电影补贴。

“取消这些审批,意味着广电总局在电影意识形态属性、产业属性之间寻求到更好的平衡。类似于当年电视的制播分离,电影的意识形态监管并没有减弱,产业化水平却得以大大提升。”吴纯勇表示。

吴纯勇称,三网融合将提供畅通无阻的传播渠道,大文化产业则能提供丰富的文化产品。下一步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将大文化产业与三网融合结合起来,真正把优质的文化、娱乐产品传递给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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