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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拯救电视?广电应实现跨界跨网跨屏的多屏融合

来源:DVBCN数字电视中文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6-21 14:25 
核心提示:随着媒介融合的推进,通讯社、报业、民营影视机构、商业网站乃至用户都成为内容的生产者。同时,节目集成商、有线电视与电信网络运营商也通过与传统内容制作商的联盟或者组建自己的制作机构来向内容生产环节拓展。

这是一个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爆发性发展的年代,这是一个多屏逐渐趋于融合的时代。近来,“移动”与“多屏融合”的业务需求开始在用户行为中逐步显现,广大视频内容商、网络运营商、服务提供商、视听设备终端厂商等各个“大视频”数字电视运营/服务主体也开始着力布局移动互联网,着力发展多终端跨屏整合视频服务,纷纷推出基于多屏互动技术的网络终端产品与服务,“多屏融合”将会成为未来三网融合的重要服务形态。但是,目前正处于初期,乱象横生,让人眼花缭乱,国内的视听产业链亟待重构。

1、媒介融合的大背景之下,目前的视听产业链不完善,主题多且性质越来越复杂,视听服务运营方式越来越复杂。

传统的广播影视产业链由内容创意、内容生产、内容集成发布、内容分销、网络传输、用户这六个环节构成。但我国的传统广电产业链不完善,既短又窄,存在整合能力弱且竞争能力不强等问题,广电规模化与集约化发展受阻,缺少产业链完备的大型广电产业集团等。

在当前媒介融合的大背景之下,整个传播媒介将越来越集中并融合在以互联网为基本传播形态的媒介格局下,形成以互联网为形态、为核心概念的网状传播模式。传统广播影视产业链将面临两个重要变化:

1)各环节的参与主体越来越多,主体的性质越来越复杂。

内容创意方面,除传统的影视制作机构外,一些国外原创节目模式输出公司也参与进来。在内容生产环节,传统的视听内容服务主要由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等提供。随着媒介融合的推进,通讯社、报业、民营影视机构、商业网站乃至用户都成为内容的生产者。同时,节目集成商、有线电视与电信网络运营商也通过与传统内容制作商的联盟或者组建自己的制作机构来向内容生产环节拓展。

节目/内容集成方面,随着视听业务的不断发展和视听新业态的不断涌现,将出现不同业务类型的集成平台。

网络传输方面,除了有线电视、卫星电视、地面电视网络之外,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公共互联网等都将参与视听内容的传输。

终端方面,除了传统的收音机、电视机,还有各种手机、平板电脑、OTT机顶盒、电视棒等等。在用户消费环节,在传统广播式的直播的基础上,还增加了互动式的点播、回看、时移等服务,更有搜索、网络社交、电子商务、线下活动等参与进来。目前,我国事业性质主体的电台、电视台在融合视听产业链中参与了包括创意、内容生产与集成环节,而在网络、终端环节,则主要是由各类企业运营,如何在产业链条中实现事业主体与产业主体的对接与转换,仍然是目前亟需破解的难题。(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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