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广电总局出台视听管理新规 节目可自审自播

来源:腾讯科技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7-10 15:04 
核心提示:广电总局要求,网络剧、微电影、影视类、纪录片等,要求由3名以上审核员审核通过,并由视频业务负责人最后通过,方可播出。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节目,要求由2名以上审核员审核通过,并由视频业务负责人最后通过,方可播出。

7月9日消息,广电总局上周紧急召开闭门会议,并确定今天正式对外发布《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最新政策,明确鼓励视频节目服务机构生产、制作、播出优秀网络剧、微电影、专业类视听节目。

此次视听新规最大变动是将播出前的审核权下放给播出机构“自审自播”,以顺应互联网时代内容的快速产生和推出。

据了解,此次新规要求开办网络剧、微电影的视频节目服务机构首先需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和《节目制作许可证》,针对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将沿用56号令曾公布的“谁播出谁负责”的制度,广电将提高准入门槛,并要求企业提高内容审核标准。

广电总局要求,网络剧、微电影、影视类、纪录片等,要求由3名以上审核员审核通过,并由视频业务负责人最后通过,方可播出。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节目,要求由2名以上审核员审核通过,并由视频业务负责人最后通过,方可播出。

要求所有网络视听节目“谁签发谁备案”,根据属地管理,审核签发后要到当地广电备案,以便出现问题时回查审核单位和审核人员。审核的标准制定及审核员的培训将由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统一安排,参加培训和考核后的审核员,由视听协会颁发相关证明。

此外,为了规避不通过广电审核的电影、电视剧借此政策打擦边球,还规定了所有在广电备案但未公示的电影、电视剧,不得在网络上播出。

通知同时强调,对于把关不严格,出现播出违规自制视频节目的单位,将按照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整改、罚款、没收违法活动设备和非法所得,直至吊销许可的相应处罚。

据悉,此次规定出台也受到视频网站和影视制作单位欢迎。“芭乐”创始人姚建疆表示,这一政策是对自制内容的鼓励,是有效积极的引导。尤其是对微电影、自制节目等内容,采取了不同传统影视的严格管理,是在鼓励优秀人才、优秀机构不断做出好的内容。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