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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RC眼中的未来电视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26 14:39 
核心提示:与会各国专家认为:目前,要将更丰富的信息传播给亿万受众,地面电视仍然是最高效的方式,由于从模拟彩色电视时代开始,全球电视就形成了多种独立开发的电视系统,影响了广播电视业通过统一标准来获得使用的便利性和规模经济效益。

融合网|DWRH.net专稿   关注公益性、前瞻性、系统性――专访数字电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总经理夏平建 

最近大家都在关注未来电视的发展,数字电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作为国家重点建设的骨干研究机构如何理解和未来电视的发展方向?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加快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

这些重要原则必将成为我国未来数字电视快速发展的强劲动力。目前,广播网、电信网、互联网各自承担的基础视听、交互类节目服务以及海量信息提供的功能日渐模糊;传统的电视台、活跃的民营内容制作机构以及普通受众都已成为内容制作的主体;电视、PC、平板电脑、手机都开始沿着融合化、智能化、平台化的方向发展;不同地区、不同消费水平、不同年龄和文化层次的受众逐步显示出不同的需求与消费格局。随着基础网络的不断完善、内容和服务的不断增加、终端产品的不断丰富,必须进一步探索更加先进的管理体制和技术手段,以满足受众的多元化、差异化需求。

新媒体以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为产业基础,新媒体行业与传统的广播电视行业相比,具有核心器件升级周期短、成本下降速度快、向年轻用户渗透能力强的特点。因此,媒体的快速IT化,在带来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会带来监管方面的新问题。

技术、产业、需求的重大变化既是严峻的挑战,也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和进一步提升我国彩电工业、媒体行业、文化产业的重大机遇。面对全球广播电视技术和产业格局的巨大变化,如何继续贯彻国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部署,抓住机遇,在媒体产业转型过程中形成我们自己的优势和持续研发能力是数字电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近期工作的重点。

我们认为为了电视系统应该体现这样一些原则:

一、坚守广播电视数字化的公益性原则

近年来,我国广播电视在数字化推动下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总体上落后于互联网和通讯行业,主要在技术转型、功能转型、业态转型和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始终比较被动,我认为:除了对全球技术发展的基本走向和变化节奏把握不够以外,更最主要的问题是:对广播电视公益属性、主流应用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有所迷失,人们关注的焦点是面向高端用户的新型业务,忽视了广播电视的本质属性、基本职责和根本任务。

从国际上看,互联网和移动通讯发展到一定阶段,都会遇到资源瓶颈,相对发展较慢的广播电视网以其容量巨大、播发便捷的优势将成为下一代各种网络竞相争夺的融合对象。从网络技术发展趋势分析,可以预测:互联网和广播网和竞合关系会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互联网和广播网平行发展;第二阶段是互联网推动广播网的局部改造;目前正在进入第三阶段,广播电视网将携带短路径、辐射分发、便于监管、低功耗等基本特点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成为下一代媒体网络的主体。

在这种融合潮流目前,我们要更加坚定地把广播电视的普遍服务原则摆到重要位置上。

公共广播作为权威可控的平台,是党和政府宣传的重要途径,是社会舆论的引导者、监督者,其平等普遍的原则决定了它能够为不同种族、年龄、地区、收入的人民群众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节目内容,同时它也是国家信息安全和应急广播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存在的明显城乡二元结构,因此,数字电视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该重视大多数人的利益,不能为了利润首先考虑少数人服务的新业务,在面对市场机会时,商业机构可以选择利益优先的原则,但是各级政府机构必须把为大多数人服务的使命摆在第一位。应正确处理义务性公共服务、公益性有偿服务和个性化市场的关系。

二、规范有序的发展是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繁荣的前提,实施有效监管是各个国家共同的选择。
数字电视、网络等新媒体用户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1年底,我国网民规模突破5亿,普及率达到38.3%,我国城乡彩电普及率超过100%,。随着人民群众参与意识的提升,广播电视及互联网的话语权不断提升,影响力不断扩大,在遭遇重大事件、突发事件时,媒体应能够及时地发现并正确地引导舆论。

对各种媒体实施监管也是发达国家新媒体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美国联邦政府通过联邦通讯署(FCC)的广播电视牌照制度对传统媒体进行管理,通过各类法律限制容易引发社会动乱的文化观念的表述,并通过成立公共广播公司引导和支持优秀艺术和非商业广播电视的发展。随着社交网络的飞速发展,完善的网络管理和法规和措施已经成为美国政府的重要任务。目前美国联邦政府先后成立了“白宫网络安全办公室”、“全国通信与网络安全控制联合协调中心”,全国全面实施《国家网络安全综合计划》,以应对各类网络威胁,当网民言论涉及组织游行等行为,并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时,相关部门会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因此,在互联网和广播电视、通信网不断加大融合,社交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为了保护公众安全,我们必须探索全新的媒体监管的政策和法律途径,为保护国家利益、公众安全和言论自由找到网络时代的平衡点。

媒体的安全运行和监管技术应该成为我们今后数字电视科研工作的重要课题。从以往的管理实践来看,法律和政策是媒体监管的依据,而日新月异的技术发展则能够为新媒体管理提供有效的途径和方法,管理体制改革应与技术发展接轨。

媒体的融合化发展趋势一方面带来了信息的爆炸式增长,另一方面也为信息的统一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在完全自由的状态下,90%的受众关注聚集在10%的热点信息平台上,广播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便于实现大容量数据和节目的高效传输,而互联网具有很强的互动性,信息来源广泛,能够及时地进行信息交流与反馈。因此,我们应充分考虑不同网络的共性与个性,建立立体联动的信息传播网络。在内容传播环节,由广播网承担主流文化、公益信息的传输任务,互联网则提供开放的、多元化的服务。并且,先进的监测和分析手段能够准确地了解用户的关注焦点,灵活地进行内容识别,因此完全可以为内容再次分配传输渠道,利用广播网可以瞬间将数十万个热门网页、众多精品节目推送至用户终端,实现对互联网的驱动。在这一内容播发的过程中,可以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内容实施有效地甄别与监管,通过法律、政策手段,掌握互联网管理的主动权,营造更加安全、可信的广播与网络环境。

三、广播电视领域出现了很多新兴的技术热点,并朝着泛在性、浸润性、交互性的方向发展,融合、泛在、交互、智能、安全将成为关注的焦点。


综合各方面的发展,“采用新型网络架构组织未来广播系统”、“广播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讯技术深度融合”、“实现开放环境下的广播安全”、“实现城乡二元结构条件下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等思路已经成为新一代广播系统研究的共同趋势。(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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