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新媒体背景下提高广电媒体舆论引导力路径探析(2)

来源:《北方传媒研究》 作者:张芸 韩春秒 杨蕊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13 13:44 
核心提示:二、制约舆论引导实效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忽视新闻舆论引导规律,舆论引导模式化、单一化 当前,媒体处在一个加速变化的社会环境中,受众信息需求日新月异,审美需求日益多元。河北省广电媒体也在适应传播环境

二、制约舆论引导实效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忽视新闻舆论引导规律,舆论引导模式化、单一化

当前,媒体处在一个加速变化的社会环境中,受众信息需求日新月异,审美需求日益多元。河北省广电媒体也在适应传播环境的变化,不断创新改版。河北卫视继2007年推出“快乐家+家”的全新频道定位后,2010年又再度升级,以“和谐社会,快乐家庭”为主旨,推出我国第一个“快乐家庭频道”,并打出“品牌全国化”的口号,节目更加时尚、品牌栏目更加突出。

虽然广播电视媒体都在精办节目,着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但仍存在忽视舆论引导规律的问题,表现为新闻报道模式僵化,尤其是时政新闻、会议新闻还难逃窠臼,面孔生硬,亲和力不足,难以吸引受众。这一问题的根源主要在于认识上的误区。新闻舆论引导必须遵循舆论形成、运动的规律。有的媒体误将新闻舆论引导等同于宣传,将舆论引导的主体片面化为政府与媒体一方,而忽略了广大受众。殊不知舆论作为一种公众意见的集合,是公众对特定事态的公开评价及其多数人的一致性的意见。舆论的形成绝不是单靠意识和观念的灌输,而是在不同意见的相互碰撞、自我修正的过程中得以呈现的。在现代社会,新闻媒体要正确引导舆论,必须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如果新闻媒体与公众舆论是“两张皮”,对于群众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媒体“顾左右而言他”,不主动触及,就难以真正影响和引导社会舆论。 

(二)舆论监督力度弱化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担负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媒体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方式。随着社会转型期种种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日渐突显,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越来越受到社会和公众的重视。进入新世纪,网络等新媒体成为舆论监督的主力。自2007年以来,重庆“最牛钉子户”、厦门PX项目、山西娄烦矿难、深圳“高官涉嫌酒店猥亵女童”等影响中国宪政进程的重大事件,无一不是源起于网络媒体。与此相反,传统媒体却在后面扮演着亦步亦趋的跟随者。由于缺乏法律保障、主体地位缺失以及监督阻力大等问题,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呈现出范围窄、力度小、数量少的弱化趋势。

河北广播电视媒体一贯重视舆论监督,以《阳光热线》为代表的一批舆论监督节目走在了全国前列,成为同类节目的领跑者。但是,不可否认,近年来,广播电视的舆论监督力度也在不断弱化。河北卫视现有四档新闻类节目,却没有一个是专门的舆论监督类节目。河北电台的舆论监督类节目也仅有《阳光热线》一枝独秀。除了舆论监督类节目(栏目)数量较少以外,还存在回避敏感问题,批评监督不到位等现象。

(三)传播模式缺乏互动,引导方式及平台亟待创新优化

舆论引导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舆论引导方式是否符合受众的信息接收习惯。单向灌输式的传播模式仍然影响着今天的新闻传媒,这种模式在特定历史时期有利于形成集中统一的舆论环境。但在当前思想观念解放、社会舆论环境相对宽松、公民参政意识普遍增强的氛围下,有些旧有的传播方式显然已经难以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广大受众的需求。由此导致的一个负面结果是,公众难以以平等的地位,多元、公开而理性地对公共事务进行讨论,舆论引导难以取得最佳效果。此外,舆论引导媒介平台有待融合。目前,新媒体迅速占领了舆论传播的新阵地,媒介融合已经成为不可抵挡的趋势。河北广电媒体在建设舆论引导传统平台的同时,对新媒体传播平台重视不够。虽然很多电台和电视台都已经向新媒体领域进军,开辟了手机电视、手机广播、网络广播、户外屏媒体等传播平台,但其舆论影响力还较弱。导致广电传统媒体舆论与网络舆论的“两张皮”,使受众舆论与政府、媒介舆论无法顺利对接。因此,增强河北省广电媒体的舆论引导力,需要结合新媒体的传播特点,进一步融合新媒体,打造新旧媒体联合互动的平台。(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