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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将设专门机构 整治卫星接收设施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中国西藏新闻网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22 10:38 
核心提示:在拉萨城郊一些居民区,细心的市民可以经常看到一些居民房屋顶上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器。为进一步规范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使用秩序,昨日上午,拉萨市广电局联合城关区文广局开展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相关法规集中宣传活动。拉萨市广电局、城关区宣传部相

在拉萨城郊一些居民区,细心的市民可以经常看到一些居民房屋顶上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器。为进一步规范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使用秩序,昨日上午,拉萨市广电局联合城关区文广局开展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相关法规集中宣传活动。拉萨市广电局、城关区宣传部相关领导参加了宣传活动。据介绍,为整治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市场,下一步拉萨市将成立专门机构。

拉萨城区 有线无线信号全覆盖

达瓦次仁介绍说,自2008年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以来,国家为拉萨偏远地区免费发放6万多套直播卫星接收设备。目前,拉萨城区已经实现了有线无线信号的全覆盖,明令禁止私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但是仍然有一些居民私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器。

家住东郊纳金路的市民扎桑家就安装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器,说起理由,扎桑说,到广电部门开通有线电视觉得很麻烦,不如自己买接收器方便,也根本不知道私自安装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达瓦次仁说,其实很多人都像扎桑一样,根本不清楚私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是违法的,所以加强相关法规的宣传十分必要。

20多个宣传点 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昨日上午,拉萨市广电局联合城关区文广局在城关区辖区内设了20多个宣传点,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进行集中宣传,共发放藏汉两种文字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宣传册10000余册。

此次宣传目的就在于通过向市民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单位、个人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相关法规,积极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广电法规、维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使用秩序,为下一阶段综合整治工作打基础。

达瓦次仁说,目前市内很多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没有售后服务,也给设备升不了级,大家最好不要买。

私自安装使用 个人最高罚5000元

国家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对违反国家《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擅自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处以相当于销售额两倍以下的罚款。

未经广电部门许可,单位或个人擅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文化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对违规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规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开展整治 拉萨市将成立专门机构

达瓦次仁说,拉萨市广电局对目前拉萨市大量出现违规销售、安装个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规现象进行了摸底排查,并制定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法规宣传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拉萨市广电局联合城关区文广局将经常深入社区、居委会进行宣传。

为做好此项工作,拉萨市将成立拉萨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开展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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