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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浒》纠纷折射三网融合之困 竞合才是正道(2)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李静 侯云龙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22 17:52 
核心提示:此外,侯自强表示,不只互联网与电视台之间的矛盾会出现,今后在IPT V和互联网电视之间的矛盾也会逐步显现。他表示,IPT V是在运营商本地的专网上播放的收费业务,不论有线电视公司还是电信运营商都是如此。而互联

此外,侯自强表示,不只互联网与电视台之间的矛盾会出现,今后在IPT V和互联网电视之间的矛盾也会逐步显现。他表示,IPT V是在运营商本地的专网上播放的收费业务,不论有线电视公司还是电信运营商都是如此。而互联网电视是运营在公共互联网上,采用的是所谓OTT(overthetop)模式,是免费的。中国网络电视台在互联网上运营互联网电视业务的同时与地方广电合作运营IPT V业务,不可避免将产生利益冲突。“如果用户在互联网上免费可以看到内容为什么要付费在IPT V上看?”在美国已经出现这类问题: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警告内容服务商不要在互联网上以O T T模式播放提供给有线电视网络的内容。

广电专家吴纯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认为,新《水浒传》造成的广电企业和视频网站间的争端,其实早在业内预料中。一方面,影视制作机构,为了回收成本,必定会通过更多渠道来销售影视作品;另一方面,随着融合进程的推进,观众可以通过不同渠道观赏影视节目,就会导致电信、广电、网络等不同企业进一步争夺影视节目源。

一位湖南广电集团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目前影视制作的费用水涨船高,特别是一些制作精良的影视剧,制作成本更是高得令人咋舌。因此,为了确保影视制作机构回收成本,将版权卖给视频网站,就成了一条不错的回收成本的道路。事实上视频网站购买影视剧的成本也相当大。目前的电视剧首播版权卖给视频网站的价格比2009年涨了几乎10倍,像《新红楼梦》这样的热门电视剧,一集的版权费用在20万元左右。为了回收成本,视频网站只有一次性将电视剧推出来吸引观众。

该人士认为,视频网站这样做,确实对电视台造成一定损害,会影响到广告客户的广告投放。不过,这并不会对电视台造成威胁,毕竟观众选择看电视剧的前提是电视剧的质量。某些电视剧即便在某些电视台不是首播,仍有客观的收视人群。

竞合才是融合之道

吴纯勇认为,近几年随着资本市场的推波助澜及互联网市场的逐步成熟,网络视频行业已形成一个新兴的内容传输通道,且获得了年青群体的喜爱。在行业发展过程中,各大网络视频网站除了对资金链这个外部“供血”机制有巨大需求之外,也开始逐步开始“苦练内功”,即为了增加自身网站的用户黏性,开始构建自身的内容基本建设。

近几年,传统电视台为了更好地提升收视率,进而获取更多的广告费而采取了诸如X X X剧独播、首播等营销策略,还要花巨资购买、宣传。而网络视频等传播平台则会分流一部分观众。传统电视台一方面要接受财政补助,另一部分收入来源是广告收入,包括IPTV、视频网站等新兴媒体的出现及其壮大势必也会对传统电视台在收入方面造成很大的影响。

乐视网COO刘弘则认为,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与不断普及,视频网站的影响力逐渐壮大,对于内容制作方及出品方的吸引力也越来越大,目前视频网站已经取得了跟电视台同步播放电视剧的资格,传统的电视台必然会感到一定的威胁。但是就目前看来,电视台和视频网站之间的消费群体的重叠性还不大,视频网站并不会抢占电视台多少“地盘”。乐视网方面表示,今后电视台与网站之间今后即使是存在竞争,也是良性竞争。

吴纯勇认为,随着三网融合试点的不断深入,广电、工信间势必会按照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初衷进而形成跨界经营。但目前只是融合的探索初期,当事各方并没有真正理解融合内涵,仍在做着所谓纯竞争的态势,其实广电系统旗下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CMMB等市场化企业与工信系统旗下的三大电信运营商、网络视频网站等之间可以形成一种既竞争又合作的“竞合”关系。

他表示,未来五到十年内,只是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电信网的三网融合,但未来将是一个多网融合的格局,这并不是物理层面的,而是“更多更新的内容这张无形网络的融合”。传输网络的融合背后实际上是各种应用、各种业务的融合,新应用和业务可跨终端、跨网络、跨平台为大众提供不同层面的精神文化产品,这才是国家推动三网融合的最大初衷。(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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