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管理机构 >

辽宁广电局开展2022年度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频率频道换证审核工作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张华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22-08-31 11:24 
核心提示: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统一换证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辽宁省广播电视局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辽宁省全面完成2022年度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频率频道换证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广播

本文原标题:《辽宁省广电局精心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频率频道换证审核工作》

2022年7月5日,融合网&呼麦网&耀旅网&都融网小编在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官网“首页>行业动态”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辽宁省广电局精心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频率频道换证审核工作》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统一换证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省广播电视局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辽宁省全面完成2022年度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频率频道换证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立运行秩序。

一是高度重视,强调工作“政治性”。辽宁省广电局高度重视换证工作,主要领导专门听取汇报,做出批示和指示,强调此项工作的政治性,要求务必严守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工作纪律,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并将这项工作作为确保播出机构和频率频道依法设立、有序运行、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和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建设管理的重要举措,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狠抓落实。

二是超前部署,提高工作“前瞻性”。为切实组织开展好2022年度换证工作,辽宁省广电局于2021年初开始对全省播出机构及频率频道情况进行摸底调研,以此为基础做好前瞻性规划,把问题解决在前。按照国家广电总局频率频道精简精办原则,为进一步凝聚优质资源,做优做强专业频道,辽宁省广电局先后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明确县级播出机构实现“一广播一电视”目标,市级台公共频道完成撤销及调整更名工作,同时注重做好政策解读。截至2022年4月底,全省县级播出机构共撤销广播电视43套,全部完成“一广播一电视”目标。截至5月底,市级播出机构共撤销广播电视7套,调整更名8套,全部完成公共频道撤销及调整更名工作。

三是多措并举,开拓工作“创新性”。辽宁省广电局将频率频道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全省广播电视五星级台创建的重要考核内容,与播出机构创先评优直接挂钩。同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将频率频道规范化建设工作与打造融媒体中心有机结合,一体推进,同步督考,推动全省广播电视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全力推进,确保工作“时效性”。根据国家广电总局换证工作要求,辽宁省广电局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果基础上,迅速印发具体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监测机构监听监看,现场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全省播出秩序,确保播出安全。截至6月15日,辽宁省全面完成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频率频道换证审核工作。

五是深耕细作,抓好工作“延续性”。立足新发展阶段,辽宁省广电局将进一步指导、鼓励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深耕细作,在创建品牌栏目、提升平台价值上下功夫,全面加强广播电视节目提质创优,不断推动广电媒体深度融合和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辽宁省广电局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年-2022年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