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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原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郝崇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公职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张华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20-04-01 11:46 
核心提示:日前,滨州市博兴县纪委监委对博兴县原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郝崇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郝崇凯违反组织纪律,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

2020年3月23日16:33:41,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中国共产党博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滨州市博兴县监察委员会官网“博兴县纪委监委网站>廉政博兴>廉政博兴”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博兴县原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郝崇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日前,博兴县纪委监委对博兴县原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郝崇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郝崇凯违反组织纪律,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违规为他人处理费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挪用公款归个人和其他单位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郝崇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背离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纪法意识淡薄,对单位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疏于监管,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博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博兴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郝崇凯开除党籍处分;由博兴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郝崇凯简历

郝崇凯,男,汉族,1960年6月生,大学学历,1978年2月参加工作,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年2月至1990年12月在部队服役;

1990年12月至1992年6月任山东省科委研究所机械工程师、主任;

1992年6月至1996年12月任博兴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其间:1994年10月至1996年11月挂职博兴县湖滨镇副镇长、傅桥村党支部书记);

1996年12月至1998年12月任博兴县湖滨镇党委委员;

1998年12月至2001年3月任博兴县曹王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2001年3月至2003年4月任博兴县曹王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3年4月至2003年10月任博兴县曹王镇党委副书记;

2003年10月至2006年9月任博兴县曹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6年9月至2007年9月任博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科级);

2007年9月至2012年9月任博兴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县广电局局长;

2012年9月至2014年1月任博兴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县广电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4年1月至2019年6月任博兴县委宣传部正科级干部;

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任博兴县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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