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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面向中学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提网速免流量助学行(2)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张华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20-03-26 09:51 
核心提示:上述提供的各项服务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愿选择相关运营企业及其服务。每位受助学生仅限报送一个手机号码(号码归属地应在福建省内且非移动转售号码;机主姓名仅限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

上述提供的各项服务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愿选择相关运营企业及其服务。每位受助学生仅限报送一个手机号码(号码归属地应在福建省内且非移动转售号码;机主姓名仅限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必须真实身份信息登记)、一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宽带或广电宽带(应已按《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规范宽带用户入网登记手续工作的通知》(闽通信信管〔2017〕45号)办理实名登记)用于办理企业赠送的相关权益。如一户家庭有多位受助学生,也按上述规则办理,此时免费获赠的手机流量可以叠加到同一个手机号码,也可以分开手机号码办理获赠权益,实操中可以由受助学生家庭根据自身情况和企业技术支撑能力协商决定。

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部分地市已对受助学生实施的优惠政策尚未达到本次规定的,可按照本次规定予以补足。如,赠送流量不足20G/月的,补足至20G/月。

三、优化办理程序

以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为单位组织提网速、免流量助学行动,即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地通信管理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各地通信管理机构)会同当地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广电网络公司共同组织开展。原则上,各地各校应在3月15日前完成赠送工作,尽可能简化环节、优化程序,确保免费政策及时落实到每位受助学生:

1、由福建省教育厅向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分别下发本次行动受助学生参考名单。

2、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根据受助学生参考名单及时通知所辖县(市、区)及直属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受助学生参考名单及时通知所辖学校。

3、各相关学校负责核对确认学生相关信息,填写受助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1),确保不错、不漏。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汇总名单后,根据手机号码、家庭宽带归属,将学生信息分别反馈至所在地通信管理机构,所在地通信管理机构及时交付给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广电网络公司办理。所在地企业应及时办理,对不归属于本企业的号码或已携号转网至他网的号码应当及时退回当地通信管理机构并说明原因,由当地通信管理机构进一步核实后交付给号码在网运营企业办理,属于无法办理的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号码或其他地市的号码则将相关需求退回当地教育局并说明原因。当地教育局可视情决定重新组织收集学生信息或移交给号码归属地教育局处理。

各通信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后续执行情况的跟踪落实,及时与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共享落实情况。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通信管理机构按周分别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直致赠送工作完成;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所在地企业按要求将落实情况报所在地通信管理机构,并向其省级公司报告。

四、加强硬件保障

各地各校要对高三初三贫困学生参与线上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由于各种原因缺少智能终端设备无法同步参与线上学习的贫困学生,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采取措施积极协调予以帮助解决,按“一人一策”做好托底保障。学校的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设备,可暂时提供贫困学生借用。(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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