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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实施意见(3)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李霄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8-01-05 11:30 
核心提示:(六)完善服务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加快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化发展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县级及以上有机构管理、乡镇有网点支撑、村组有专人负责、用户合理负担的公共服务长效运行维护体系。依

(六)完善服务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加快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化发展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县级及以上有机构管理、乡镇有网点支撑、村组有专人负责、用户合理负担”的公共服务长效运行维护体系。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整合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提供应急广播、广播电视器材设备维修等服务,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应配备熟悉广播电视技术的从业人员。加强基层队伍和人员培训,使广播电视专兼职人员掌握必备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准。规范有线电视企业、直播卫星接收设备专营服务企业运营服务行为,组织开展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促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要尽快成立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发展改革和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省政府广播电视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各地要切实把做好广播电视户户通相关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当地政府的工作日程、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和扶贫攻坚计划,并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强化协调服务,牢固树立主动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责任感,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资金保障。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各级政府分别负责本级发射台(站)、转播台(站)、监测台(站)等广播电视公共设施和机构的建设及运行维护资金。省级财政统筹资金对地方按有关规定转播中央和省广播电视节目予以适当补助,支持地方统筹推进包括广播电视户户通在内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级财政按照职责统筹安排所需资金,按照“全覆盖、不返盲”的要求,落实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经费。

(三)完善支持政策。稳妥开展直播卫星除基本公共服务节目外其他增值服务的市场化运营试点,在满足用户基本收视需求的基础上提供更丰富的节目选择,并处理好基本公共服务与增值服务的关系。在国有广播电视机构控股51%以上的前提下,鼓励其他国有、集体、非公有资本投资参股县级以下新建有线电视分配网和有线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鼓励广电、电信企业参与农村宽带建设和运行维护,鼓励建设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城乡规划建设要为广播电视网预留所需的管廊通道及场地、机房、电力设施等,网络入廊收费标准可适当给予优惠。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力度,采取政府购买、委托管理、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公益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公益性广播电视专用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特殊群体提供有线电视免费或低收费服务。(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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