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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闻出版广电局召开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

来源:内蒙古新闻出版广电局 作者:同上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01-20 11:53 
核心提示: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组织召开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座谈会,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姜伯彦,局党组成员、自治区版权局专职副局长乌恩奇,自治区工商联秘书长赵庆禄出席会议,自治区工商联相关

本文原标题:《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召开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座谈会》

2017年1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组织召开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座谈会,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姜伯彦,局党组成员、自治区版权局专职副局长乌恩奇,自治区工商联秘书长赵庆禄出席会议,自治区工商联相关负责人,各有关行业商会、协会、民营企业家代表及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上,姜伯彦指出,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积极推进出台《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的指导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布小林主席在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探索建立新闻出版与广播影视内容创新创优生产协同机制的有效途径。在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政策框架内,努力扩大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和投资渠道,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印刷复制、出版发行、有线网络传输、影视节目制作、版权等业务,引导利用民间资本进一步激发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发展活力,推进产业发展体系建设,既能满足民间资本投资和获利需求,又服务于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整体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 

赵庆禄充分肯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在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的做法,他表示,自治区工商联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相关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推进《指导意见》出台实施,帮助企业更好地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形成政府监管、企业盈利、产业发展的多赢局面。 

据融合网|DWRH.net获悉,各有关行业商会、协会、民营企业家代表结合行业实际对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起草的《关于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乌恩奇表示,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将认真梳理汇总从各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细化,尽快出台实施、推进落实,促进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繁荣发展。 

背景资料:

2016年1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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