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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封”了的总局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汪泷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10-20 13:15 
核心提示:如果说在此之前,广电总局只是严于管理着行业内的一些制作内容,那么步入2014年后,广电总局的禁令似乎逐渐转向精神导向的扶正:美剧要先审后播、整顿养生节目,封杀劣迹艺人更是将管制延伸到了演艺工作者的业余生活。

一个月来,总局连续发出针对劣迹艺人、养生节目的禁令。没多久,习近平总书记召集文艺圈一众大腕开了文艺工作座谈会,强调“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文艺工作者是灵魂的工程师,要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

据悉,这次座谈会由总书记提议,筹备耗时大半年。大半年前的3月份,总局也下了条禁令,因为一些美剧内容涉及色情、赌博、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美剧要先审后播。仔细想想,一场针对文艺圈的整顿,其实早已悄悄拉开序幕。

抓大不放小,管业务也管生活

广电总局每次抛出一枚禁令,总能激起巨大的水花。

2002年,因为担心内容会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台湾偶像剧《流星花园》突然被停播。

2006年,广电总局要求选秀节目的参赛选手必须年满18岁,这给当时各大电视台蜂拥上线的选秀节目浇了一盆凉水。紧接着,各电视台黄金时段不得播放境外动画片的禁令又被下达。

禁令五花八门,抓大也不放小,2011年广电总局下了六道禁令:电视主持人播报的时候不能说NBA、WTO等外文缩略词,停播44条电视购物广告,卫视黄金档禁播穿越、宫斗剧等。

如果说在此之前,广电总局只是严于管理着行业内的一些制作内容,那么步入2014年后,广电总局的禁令似乎逐渐转向精神导向的扶正:美剧要先审后播、整顿养生节目,封杀劣迹艺人更是将管制延伸到了演艺工作者的业余生活。

根据此前广电总局对网友的答复,美剧遭禁主要源于有些未取得版权,有些则因为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色情、赌博、扰乱社会秩序等不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内容。

诚然,这样的禁令引起了一些网友的反感,但中国传媒大学影视艺术学院教授刘晔原表示,现在人们越来越习惯在网络上看电影和电视剧,这是科技带来的便捷;另一方面,对网络剧和微电影中的负面内容一定程度上加强审查,还是很有必要的。
以美剧吸引不少网友的搜狐视频负责人曾解释说,其实目前在网络播出的绝大多数美剧都是经过正规流程备案、审核的,所以网友一开始对“美剧禁令”的惶恐有些多余。

“杀招”之下,制作方如履薄冰

其实,在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下发之前,这个圈子已经对此有所预期。“艺人嫖娼、吸毒接二连三,这个圈子已经乱得让老百姓觉得,不出事儿都不叫娱乐圈。”一些业内人士用调侃的话语说。

现在广电总局动真格的了,一出就是杀招。

陷入吸毒丑闻的艺人柯震东,在通知刚刚下发后,主演的三部电影《我的情敌是超人》、《小时代4》、《捉妖记》都面临暂时禁映的风险。

从影视公司“快刀斩乱麻”的节奏来看,相关涉事艺人至少在未来两三年内很难有机会露脸了。一家影视公司的工作人员感慨说:“通知的影响很明显,虽然我们公司一向对合作演员的甄选非常谨慎,但这次更要小心翼翼了。”

各大卫视相继表示绝不会再用“劣迹艺人”和“危险人物”。制片人凌平称:“总局的这个通知对于有犯法行为的艺人肯定是有影响的,毕竟像我们这些制作方,今后在投资影视剧的时候肯定会有考量,会不会用、用了会不会引起观众反感或者抵制。”
著名制片人胡晓峰表示:“艺人应该有起码的常识和准则,而且所谓的遵守你不能只是空挂在嘴上泛泛而谈。”香港无线电视台高层乐易玲在采访中力挺该禁令,她认为艺人最重要的不是容貌、不是才华,而是作为公众人物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

文艺圈自我调整的契机

几十年前,许多老艺术家都是实实在在的德艺双馨。“这些年中国娱乐产业飞速发展,缺少对艺人行为的道德规范和管制,制作公司只顾眼前利益,谁红就用谁,缺乏综合考量。”娱乐评论人江小鱼认为,这次的封杀令对制作公司来说是当头一棒,提醒他们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著名时评人潘德东一针见血地评价,艺人的素质根本没有强大到足以自律,我们也不能够主动地用脚投票。即是说,我们尚不能自觉地拒斥劣迹诱惑,需要一种权威把关来替我们的视野抵挡病毒,净化空间。

江小鱼说:“这是一次中国娱乐圈自我检查、自我调整、自我反思的良好契机。”(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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