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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人口政策划入省发改委

来源:信息日报 作者:徐娆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4-02-11 10:44 
核心提示:2014年2月8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这两家单位的“三定”方案(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获得了批准。其中,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正厅级)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2013年12月,新组建的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2014年2月8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这两家单位的“三定”方案(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获得了批准。其中,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正厅级)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职责调整

食品安全归省食药监局人口政策划入省发改委

根据“三定”方案,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主要职责总共14项。取消举办全国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审核等21项职责,下放职责共5项、增加职责11项,同时加强职责共7项。

省卫计委的主要职责总共19项。取消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许可等9项职责。下放职责3项、增加职责3项、加强职责4项。

值得关注的是,在整合的职责中,将省发改委承担的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省卫计委;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给省食药监局;将贯彻实施药品法典、监督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职责,划给省食药监局;将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的职责,划给省发改委。

内设机构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设16个内设机构省卫计委设21个内设机构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一共设1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发展改革处(政策法制处)、公共服务处、宣传处、新闻报刊处、电影电视剧处、出版管理处(数字出版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印刷复制管理处、出版物发行管理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处(省“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版权管理处、科技处、财务处、人事教育处、保卫处。同时设离退休干部处、直属机关党委和纪检组(监察室)。

省卫计委设2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处(对外合作交流办公室)、规划与信息处、财务处、政策法规与食品安全监测评估处、体制改革处(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处、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处、妇幼健康服务处、综合监督局、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与考核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宣传处、科技教育处、保健处、血吸虫病地方病预防控制处(省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中医药处(省中医药管理局)。同时设离退休干部处、直属机关党委和纪检组(监察室)。

人员编制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加挂省版权局牌子 省卫计委1名副主任兼任省食药监局副局长

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00名(含纪检监察编制4名、专项编制2名)。其中:局长(兼省版权局局长)1名、副局长3名、省版权局专职副局长1名(副厅级)、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0名(含省“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6名。(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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