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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屏融合或将刺激监管松动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刘健健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5-07 09:13 
核心提示:181号文规定,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而不得有其他访问互联网的通道。这意味着,互联网电视终端只能与牌照方合作。但牌照方在技术和运营方面的经验不如互联网企业和电信运营商。

一直以来,内容服务商和硬件厂商都对电视这块蛋糕垂涎欲滴。但它却是块难啃的骨头。截至目前,盛大、乐视、小米等互联网企业先后试水该领域,而家电行业的长虹、清华同方、海信等企业也都推出过类似产品,但都没有形成规模。

“只要你想走上台面,就得被上游的内容提供者掐着脖子。”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根据广电总局颁发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181号文”),机顶盒产品必须与牌照持有方合作才能进入市场,而目前只有CNTV、南方传媒等7家光电系央企持有牌照。“小米盒子二度重生,表明小米接受了‘断臂’代价”。

这似乎再次说明,影响中国互联网电视市场最关键的不是技术、资金或商业模式,而是广电总局的政策管制以及牌照准入。但没有政策的管控,互联网电视就能顺利发展吗?

广电的禁锢

“广电总局管控的核心是四个字——可管可控。”广电专家包冉表示,“小米盒子此前聚合视频网站内容的做法,违反了181号文的规定,因此才被紧急叫停。”

181号文规定,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而不得有其他访问互联网的通道。这意味着,互联网电视终端只能与牌照方合作。但牌照方在技术和运营方面的经验不如互联网企业和电信运营商。由于互联网电视业务与原有有线网络、IPTV业务存在一定冲突,广电系对发展互联网电视的推动力并不强。中广电通CEO殷建勇透漏,“牌照方坐地收钱。”机顶盒厂家透露,一个编码许可的价格大致在15元左右,CNTV、百视通和华数传媒的开价都差不多。

牌照方做大了,一些山寨“盒子”也成为政策的漏网之鱼。

本报记者在淘宝网搜索“互联网机顶盒”,页面显示有279件产品,它们大都是不知名的品牌,售价500元左右,提供优酷、PPTV等视频商的内容。“这些山寨厂商规模较小,广电总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业内人士解释,小米盒子通过互联网销售,铺货量会很快,其他厂商假如快速跟进,局面势必难以控制,“枪打出头鸟,谁做大了管谁”。

不过,三网融合研究专家、融合网总编吴纯勇认为应该对小米盒子等新产品的内容进行管理。

事实上,广电部门的管控行为并非不可理解。在美国,有线电视领域同样不能被轻易染指,其有线电视运营商覆盖面也不及整个国家,每个运营商都只为指定地区服务。而有线内容则被Cablevision、Comcast和时代华纳这三大有线电视运营商垄断,且标准不统一。

暂无松动迹象

有广电人士呼吁:“相关政策已经不能适应新媒体快速发展的要求,希望相关机构能借调研小米盒子的契机,研究修改原有政策,适当放宽准入门槛。”

目前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署的合作让软硬件厂商们看到了一丝曙光。“双方的合并只是基于文化领域,对版权内容分发进行行业整合,两件事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包冉分析,“政策在短期内看不到松动的迹象。”

原新闻出版总署的内部人员也透露,目前双方正处于合并初期阶段,部门尚未划分好,人员也还没有安排妥当。

“和广电系统合作,要一点点试探和突破,但不能突破得太多。”与广电系统企业合作过的人士分析说,在广电总局的职能中,政治优先,同时兼顾产业利益,两个目标存在矛盾,但也有空间,这个空间就是政策松动的希望所在。互联网企业或电信运营商需要与广电系统内部企业结盟,形成一致利益,才有可能慢慢推动广电总局松手。

此外,优朋普乐公司CEO邵以丁认为,产业链各方应先在现有规则内把事情做好,拓展出市场和规模,再来推动政策调整。

有业内人士认为,广电部门并不反对多屏融合,随着广电部门自身竞争力的加强,特别是当广电部门能够主导内容的多屏互动时,管制政策或将彻底放开。

水有多深?

互联网电视市场究竟有多大?

包冉认为“市场远没有想像中那么大”。他对于软硬件厂商们对互联网电视行业投入的热情不能理解,“整个中国互联网电视盒子在2012年只销售了200万台,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外销。而当年VCD和DVD都达到了上亿级的销量,那才算是普及型产品。”(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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