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管理机构 >

广电视听新政解读:门槛高或滋生挂靠公司

来源:腾讯科技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2-07-12 10:40 
核心提示:不过,对于广电总局视听新政,行业也有担忧之声。盛世骄阳总监贺荣指出,由于视听相关许可证变得十分紧俏,有可能出现一批挂靠公司,如何监管需要重视。乐视网COO刘弘则指出,新规需要媒体承担更大监管责任。

广电总局近日发布《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最新政策,明确鼓励视频节目服务机构生产、制作、播出优秀网络剧、微电影、专业类视听节目。此次视听新规是广电总局宣传部门有史以来第一次政策创新,将播出前的审核权下放给播出机构“自审自播”,顺应互联网时代内容生产和传播的大趋势。

这一新政受到国内视频行业普遍欢迎。腾讯在线视频部总经理刘春宁认为,政策相对放松,给国内视频创造者信心,使其有更大动力去做原创视频。搜狐视频CEO邓晔指出,新政促进视频从业者之间良性有序竞争,起到良好作用。

“芭乐”创始人姚建疆表示,新政对自制内容采取了鼓励策略,鼓励优秀人才、优秀机构做出符合国际精神文明需要内容,未来围绕微电影等领域的投资将增多。

不过,对于广电总局视听新政,行业也有担忧之声。盛世骄阳总监贺荣指出,由于视听相关许可证变得十分紧俏,有可能出现一批挂靠公司,如何监管需要重视。乐视网COO刘弘则指出,新规需要媒体承担更大监管责任。

审核权下放给播出机构谁播出谁负责

据了解,此次新规要求开办网络剧、微电影的视频节目服务机构首先需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和《节目制作许可证》,针对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将沿用56号令曾公布的“谁播出谁负责”的制度。

此外,新规还要求所有网络视听节目“谁签发谁备案”,根据属地管理,审核签发后要到当地广电备案,以便出现问题时回查审核单位和审核人员。审核的标准制定及审核员的培训将由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统一安排,参加培训和考核后的审核员,由视听协会颁发相关证明。

广电总局这一新规受到了视频网站普遍欢迎。腾讯在线视频部总经理刘春宁指出,最近两年国内网络视频行业高速发展,原创视频成差异化突破口。这一政策出台,也给国内原创者信心,使其有更大动力去做原创视频。“原来需要先审后上,现在不用审,直接的将权限下放给了各视频平台,责任更加明确。”

刘春宁认为,对于视频网站来说,新政并不需要增加额外的审核人员,因为原来的人员在视频制作过程中已对内容进行了审核。

搜狐视频CEO邓晔指出,随着互联网视频行业的快速崛起,新规为网络视频从业者的良性运营、管理和长远规划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对净化网络内容环境、鼓励优质内容创新,促进视频从业者之间良性有序竞争,起到良好作用。

邓晔指出,新规以行业协会为纽带,在内容审查上给予从业者高度信任,以自审自纠为主要方式,辅以完善的行政备案和责任处理系统,为网络视频行业的轻装上阵,打下良好基础。

爱奇艺CEO龚宇(微博)指出,有了广电总局新规后,全行业可统一尺度去执行。此外,此次新政规定行业协会是指导并且培训各个视频网站的对自制内容审核关键主体,在实施上有确切指导机构,可执行性提高。

准入门槛提高许可证将变得紧俏

此次广电总局新政明确规定把“审核权”下放给播出机构“自审自播”,这是我国在影视剧行政审核方面最大改革,也是最大亮点,不过,在放松管制的同时,其准入门槛却在提升。

按照规定,进入者必须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和《节目制作许可证》,在此基础还必须具有《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也就是说在新政策出台后,现行所有相关生产、制作网络剧、微电影的机构都不符合规定,都必须要取得《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才能合法开工。

盛世骄阳总监贺荣指出,由于目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广电总局基本上停止审核发放,也就意味着一大批后进入这个行业的企业将不得不退出,否则将是违法;现有生产、制作微电影、网络剧企业由于缺乏相应许可证也将退出。

而且由于实施严格的许可证制度,许可证将变得十分紧俏,如果主管行政部门不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将可能出现一批挂靠公司,如何监管值得重视。(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