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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拟奖励电视节目创新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4-13 17:08 
核心提示:李伟表示,要不断完善鼓励创新的有效方式。在坚持做好每届“中国电视大奖·电视文艺星光奖”评选活动的基础上,从2007年开始,广电总局每年向全国推介创新创优栏目,并对全国优秀文艺文化节目与活动进行表彰。

日前在湖北武汉举行的“2012年星光电视节目创新创优论坛”上,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李伟表示,创新是电视节目发展和进步的灵魂,要通过建立奖惩机制,健全管理制度,促进电视节目创新创优。他同时透露总局正在研究新的措施,解决收视率真实性的问题。

“电视媒体作为当今最具社会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尤其需要创新,才能形成、保持自己的特色和优势。”李伟指出,近年来我国电视节目创新能力明显不足,一些电视台急功近利,热衷于跟风模仿。往往一个新的节目形态获得成功后,立刻引来铺天盖地的模仿,形成“一家创新——多家模仿——观众厌烦”的恶性循环。这既形成不了自己的特色风格,又挤压了受众的选择空间;既解决不了自身的长远发展问题,又伤害了原创者的创新积极性。

李伟表示,要不断完善鼓励创新的有效方式。在坚持做好每届“中国电视大奖·电视文艺星光奖”评选活动的基础上,从2007年开始,广电总局每年向全国推介创新创优栏目,并对全国优秀文艺文化节目与活动进行表彰。推介表彰工作是在综合考量节目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审美导向以及公众影响力的基础上,对年度全国电视节目的创新创优成果作出的综合评判,目前已向全社会推介了4批共52个栏目,表彰了2批共136个栏目/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广电总局还将继续探索与完善科学的评优奖优机制。

李伟还指出对于收视率真实性的问题。“样本户的污染问题也引起了足够重视,正在采取措施。”他说,“总局正在花大力气研究这个问题,而且已经有了具体的措施,正在论证过程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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